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项 (略) 主城区范围内新建14处停车场(14处停车场项目明细详见附件2),合计占地约82373㎡,建筑形式包括平面、立体形式,共计新增约3501个停车位,包含建筑、结构、道路、交通、给排水(含消防、绿化灌溉)、电气(充电桩、照明、监控及智能化)、绿化、暖通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调相关部门获得审查意见(或批复)等全过程服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节能报告评审通过。
2.6成果提交时限:
*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休息日向后顺延)向*方交付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2.7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 (略) 、 (略) 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至少1项节能评估项目。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 17 时 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8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递交地址: (略) 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9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2023 年 11 月 2 日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项 (略) 主城区范围内新建14处停车场(14处停车场项目明细详见附件2),合计占地约82373㎡,建筑形式包括平面、立体形式,共计新增约3501个停车位,包含建筑、结构、道路、交通、给排水(含消防、绿化灌溉)、电气(充电桩、照明、监控及智能化)、绿化、暖通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略) 幸运路停车场等23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节能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调相关部门获得审查意见(或批复)等全过程服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节能报告评审通过。
2.6成果提交时限:
*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休息日向后顺延)向*方交付工程项目节能报告。
2.7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 (略) 、 (略) 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至少1项节能评估项目。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 17 时 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8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递交地址: (略) 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 (略)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9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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