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9号)文件精神, (略) 级对县级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宣传,组织开展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
附件: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为挖掘冬闲田油菜种植潜力,促进耕地轮作,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内容
支持油菜生产的乡镇,推广稻油、稻稻油等轮作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增加油菜供应,在全县轮作种植油菜1000亩以上,带动全县2500亩油菜生产任务目标完成。
二、资金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按照各乡镇申报情况进行测算,用于支持油菜生产。资金主要用于2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油菜生产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进行补贴。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育苗、机械、机播(含机械移栽)、统防统治、机收和加工服务全环节或分环节给予补助。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辖区内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条件
(一)种植面积应达20亩以上,要相对集中连片、管理规范等。
(二)申报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不良记录。失信、涉黑涉恶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
(三)承担项目建设单位要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主体进行申报,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发送电子文档。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定,并组织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并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申报验收材料包括:①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②项目实施单位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凭证;③对育苗、机械、机播(含机械移栽)、统防统治、机收和加工服务等凭证;④种植面积图纸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县级农业农村局及项目乡镇联合验收,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内业档案等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在要素保障、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补助项目按时推进。
(二)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属地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补助给油菜种植主体的资金,要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三)加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主体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做到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相关材料及时报送。
联系人:谢倩红(电话:*;手机:*)
附件: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附件
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
种植油菜品种 | 种植面积(亩) | |||
本单位自愿申请列入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并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9号)文件精神, (略) 级对县级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宣传,组织开展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
附件: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为挖掘冬闲田油菜种植潜力,促进耕地轮作,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内容
支持油菜生产的乡镇,推广稻油、稻稻油等轮作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增加油菜供应,在全县轮作种植油菜1000亩以上,带动全县2500亩油菜生产任务目标完成。
二、资金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按照各乡镇申报情况进行测算,用于支持油菜生产。资金主要用于2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油菜生产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进行补贴。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育苗、机械、机播(含机械移栽)、统防统治、机收和加工服务全环节或分环节给予补助。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辖区内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条件
(一)种植面积应达20亩以上,要相对集中连片、管理规范等。
(二)申报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不良记录。失信、涉黑涉恶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
(三)承担项目建设单位要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主体进行申报,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发送电子文档。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定,并组织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并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申报验收材料包括:①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②项目实施单位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凭证;③对育苗、机械、机播(含机械移栽)、统防统治、机收和加工服务等凭证;④种植面积图纸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县级农业农村局及项目乡镇联合验收,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内业档案等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在要素保障、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补助项目按时推进。
(二)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属地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补助给油菜种植主体的资金,要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三)加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主体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做到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相关材料及时报送。
联系人:谢倩红(电话:*;手机:*)
附件: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附件
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
种植油菜品种 | 种植面积(亩) | |||
本单位自愿申请列入德化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并服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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