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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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的采购公告

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鑫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369

项目名称: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元/m2;

最高限价:90元/m2;

采购需求: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文 (略)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辽宁鑫文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领取采购文件时所需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润鑫物业 (略)

地址: (略) (略) 新四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文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110号1-4华 (略)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文 (略)    

账号:*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


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鑫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369

项目名称: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元/m2;

最高限价:90元/m2;

采购需求:晓南镇张庄住宅防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文 (略)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辽宁鑫文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领取采购文件时所需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润鑫物业 (略)

地址: (略) (略) 新四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文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110号1-4华 (略)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文 (略)    

账号:*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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