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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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审批[202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特殊教育学校,建 (略) 财政统筹安排,不足部分从争取上级 (略) 特殊教育学校原有资产中解决(资金来源),招标 (略) 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永定区大庸桥街道沙田村、龚家垴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761.04平方米(合50.64亩),总建筑面积21245.19平方米。其中:聋部、培智教学楼5000平方米,实训综合楼2800平方米,康复楼1700平方米,礼堂及师生食堂1600平方米,室内训练馆16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1839平方米,室外体育场看台220平方米,大门60.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6平方米,二期教师周转房3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

2.4投资估算:12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市财政统筹安排,不足部分从争取上级 (略) 特殊教育学校原有资产中解决;/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前期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含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建筑智能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深基坑支护、钢结构、室内装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应用、 (略) 、各类运动场、道路、绿化、室外管线、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并需要提交图审后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方案设计: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并优化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通过评审后 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过程实施中的相关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6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需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仟元整,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补偿后招标人有权借鉴或者使用其成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4-*。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市区凤湾居委会城墙路102号 地 址:张家界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区34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全先生 项目负责人:胡先生 赵女士

电 话:* 电 话:074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赵胤 签于 2023/11/02 17:25:06
赵胤 签于 2023/11/02 17:29:13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审批[202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特殊教育学校,建 (略) 财政统筹安排,不足部分从争取上级 (略) 特殊教育学校原有资产中解决(资金来源),招标 (略) 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永定区大庸桥街道沙田村、龚家垴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761.04平方米(合50.64亩),总建筑面积21245.19平方米。其中:聋部、培智教学楼5000平方米,实训综合楼2800平方米,康复楼1700平方米,礼堂及师生食堂1600平方米,室内训练馆16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1839平方米,室外体育场看台220平方米,大门60.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6平方米,二期教师周转房3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

2.4投资估算:12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市财政统筹安排,不足部分从争取上级 (略) 特殊教育学校原有资产中解决;/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前期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含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建筑智能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深基坑支护、钢结构、室内装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应用、 (略) 、各类运动场、道路、绿化、室外管线、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并需要提交图审后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方案设计: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并优化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通过评审后 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过程实施中的相关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6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需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仟元整,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补偿后招标人有权借鉴或者使用其成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4-*。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市区凤湾居委会城墙路102号 地 址:张家界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区34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全先生 项目负责人:胡先生 赵女士

电 话:* 电 话:074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赵胤 签于 2023/11/02 17:25:06
赵胤 签于 2023/11/02 17: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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