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力都展览“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策划设计搭建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力都展览“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策划设计搭建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3、合理安排现场安装及摆放,统筹各操作板块负责人及执行人员。
4、负责配合采购人提供及汇报筹备工作、数据、执行所需资料。
5、负责现场安装制作服务的资料及信息的收集、建档和结算统计等工作(展后半个月内完成)。
6、安全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随时做好临时性维护修缮及补充的统筹和执行任务,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完成维护修缮工作任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本次搭建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面积800平米;二标段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面积408平米。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为两个特装展区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服务地点:长沙
五、服务标准:1、服务范围:本次搭建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面积408平米,408㎡,长24m,宽17m,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展区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1)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场馆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
(2)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搭建;
(3)按采购人要求在2023年11月18日24点完成拆卸任务。
2、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拟定的设计方向及设计内容标准搭建
3、维护保养:无论任何原因,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各项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使用期间,有任何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信息后,30分钟内须整改到位。
4、应急处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现象,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护,确保随时维护更新到位。
7、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为此项目配备15名专业人员服务本项目,并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
(2)展会期间必须固定一组维护操作人员不得低于5人,团队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举止文明。
(3)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派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工作人员住宿费用、工作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安装和拆卸。
六、验收标准:1、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服务方式及安全责任:
1、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制作、包质量、包运输、包安装摆放、包管理维护、包拆除、包安全、包税金等全过程服务。服务期内(运输、安装、摆放、维护管理、拆除)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2、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体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如因此给第三方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按采购人事前安全 (略) 应急管理局和长沙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进场搭建和拆除工作。
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付款人:湖南力量 (略) ;
2、付款方式:展会顺利结束,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撤展工作,并提供验收报告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内部审批程序完成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特别说明:
1.1成交供应商完成现场搭建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1.2交货前检查: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搭建进场的通知,自此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搭建安装,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2)在采购人规定的完成时限之日,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货前的检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做好整改和完成规定工作量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结算。
2、供应商在投标期间,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服务期间如果发生意外,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自负。
3、本项目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策划设计搭建项目,分为一标段和二标段,总预算金额为1440000.00元,一标段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预算金额为*.00元;二标段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预算金额为480000.00元,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为一标段成交供应商,二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3、合理安排现场安装及摆放,统筹各操作板块负责人及执行人员。
4、负责配合采购人提供及汇报筹备工作、数据、执行所需资料。
5、负责现场安装制作服务的资料及信息的收集、建档和结算统计等工作(展后半个月内完成)。
6、安全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随时做好临时性维护修缮及补充的统筹和执行任务,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完成维护修缮工作任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本次搭建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面积800平米;二标段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面积408平米。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为两个特装展区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服务地点:长沙
五、服务标准:1、服务范围:本次搭建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面积408平米,408㎡,长24m,宽17m,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展区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1)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场馆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
(2)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搭建;
(3)按采购人要求在2023年11月18日24点完成拆卸任务。
2、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拟定的设计方向及设计内容标准搭建
3、维护保养:无论任何原因,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各项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使用期间,有任何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信息后,30分钟内须整改到位。
4、应急处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现象,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护,确保随时维护更新到位。
7、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为此项目配备15名专业人员服务本项目,并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
(2)展会期间必须固定一组维护操作人员不得低于5人,团队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举止文明。
(3)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派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工作人员住宿费用、工作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安装和拆卸。
六、验收标准:1、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服务方式及安全责任:
1、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制作、包质量、包运输、包安装摆放、包管理维护、包拆除、包安全、包税金等全过程服务。服务期内(运输、安装、摆放、维护管理、拆除)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2、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体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如因此给第三方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按采购人事前安全 (略) 应急管理局和长沙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进场搭建和拆除工作。
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付款人:湖南力量 (略) ;
2、付款方式:展会顺利结束,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撤展工作,并提供验收报告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内部审批程序完成为准(以上付款均不计息)。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特别说明:
1.1成交供应商完成现场搭建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1.2交货前检查:
(1)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搭建进场的通知,自此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搭建安装,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2)在采购人规定的完成时限之日,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货前的检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做好整改和完成规定工作量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结算。
2、供应商在投标期间,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服务期间如果发生意外,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自负。
3、本项目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策划设计搭建项目,分为一标段和二标段,总预算金额为1440000.00元,一标段为“长株潭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博览会成果展区”,预算金额为*.00元;二标段为“湘江新区先进能源材料产业建设成果展示区”,预算金额为480000.00元,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为一标段成交供应商,二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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