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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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鹿 (略) (略)

项目名称: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长租公寓产业谋划和全域康养配套产业提升需要,区大承公司拟采购部分租赁住房作为养老型长租公寓配套使用,采购范围须东至金温铁路,南至山体,西至西排河,北至双岙北路,建筑用地面积约11786平方米,筹集支付合同金额暂按4.65亿元,因购买的资产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存在特殊的要求,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略) 采购。
本次拟采购的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房屋须在东至金温铁路,南至山体,西至西排河,北至双岙北路范围内,采购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存在特殊的要求。
(略) (略) (略)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46地块项目地 (略)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46地块”,该房屋符合采购单位对养老型长租公寓配套使用的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采购需求; (略) (略) 为目前唯一能提供满足本项目房屋地点、房屋配置、房屋面积以及交付时间等各项需求的商品房屋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要求具有特殊性、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17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 (略) (略)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略) 鹿城区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二层2号202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潘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略) 鹿城区江滨西路永诚公寓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鹿 (略) (略)

项目名称: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长租公寓产业谋划和全域康养配套产业提升需要,区大承公司拟采购部分租赁住房作为养老型长租公寓配套使用,采购范围须东至金温铁路,南至山体,西至西排河,北至双岙北路,建筑用地面积约11786平方米,筹集支付合同金额暂按4.65亿元,因购买的资产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存在特殊的要求,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略) 采购。
本次拟采购的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街坊东片二期房屋须在东至金温铁路,南至山体,西至西排河,北至双岙北路范围内,采购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存在特殊的要求。
(略) (略) (略)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46地块项目地 (略) 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46地块”,该房屋符合采购单位对养老型长租公寓配套使用的房屋地点、建筑配置、房屋面积、建设时间等采购需求; (略) (略) 为目前唯一能提供满足本项目房屋地点、房屋配置、房屋面积以及交付时间等各项需求的商品房屋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要求具有特殊性、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17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 (略) (略)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略) 鹿城区飞霞南路龟湖商厦二层2号202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潘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

地 址: (略) 鹿城区江滨西路永诚公寓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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