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福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关于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福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受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福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建设规模:造型罗汉松(H350-400 P250-300)种植3株,海桐球(H180-200 P180-200)种植4株,茶梅球(H180-200 P180-200)种植2株,龟*冬青球(H150-180 P150-180)种植3株,亮叶女贞(H31-4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1平方米,大叶黄杨(H51-7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0平方米,毛娟(H31-4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2平方米,花岗岩坐凳安装6个,芝麻灰花岗岩侧石铺设约47米,30mm厚花岗岩铺装约80平方米,50mm厚花岗岩铺装约100平方米,黄铜制景观小品(葫芦,元宝等)及相关给水系统安装,景观石安置等。主要内容为:花岗岩铺设、侧石铺设、景观小品安装及绿化苗木种植等。
项目预算价为 * 元,发包价*元[即总价下浮 10 %,其中: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1878 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人工工资担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系统上查询不到的投标人须提供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4月以后(含4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 136 家(不少于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4、竞包文件的递交:
4.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9:00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4.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
联系人:娄启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地址:宁海县华山村南侧一鼎投资五楼
代理联系人:陈维音、隋勇、许红芬
联系电话:0574-*
受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福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建设规模:造型罗汉松(H350-400 P250-300)种植3株,海桐球(H180-200 P180-200)种植4株,茶梅球(H180-200 P180-200)种植2株,龟*冬青球(H150-180 P150-180)种植3株,亮叶女贞(H31-4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1平方米,大叶黄杨(H51-7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0平方米,毛娟(H31-40 P31-40,49株/㎡)铺种面积约12平方米,花岗岩坐凳安装6个,芝麻灰花岗岩侧石铺设约47米,30mm厚花岗岩铺装约80平方米,50mm厚花岗岩铺装约100平方米,黄铜制景观小品(葫芦,元宝等)及相关给水系统安装,景观石安置等。主要内容为:花岗岩铺设、侧石铺设、景观小品安装及绿化苗木种植等。
项目预算价为 * 元,发包价*元[即总价下浮 10 %,其中: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1878 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人工工资担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系统上查询不到的投标人须提供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4月以后(含4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 136 家(不少于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4、竞包文件的递交:
4.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9:00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4.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岔路镇天河村
联系人:娄启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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