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诚实同安招字〔2023〕第001号
莲花镇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镇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莲花镇在册地灾点治理的请示函》的复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资源规划函〔2023〕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
2.3 招标项目类别: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 本工程的发包价61.34万元 。
2.6 计划工期: 8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1)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资质且被纳入同安地灾资质库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工程系列(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暂不必填报。待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并报招标人同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
3.5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全套资料),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均可到厦门 (略) 同安分公司( (略) 同安区祥和路11号)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万人民币(¥ 10000 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同安区
邮编:*
联系人: 程 工 电话:0592-*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略) 同安区祥和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李玉勤 电话:0592-*
传真:0592-* 电子邮箱:*@*q.com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诚实同安招字〔2023〕第001号
莲花镇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镇军营村高水金屋后潜在不稳定斜坡地灾治理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莲花镇在册地灾点治理的请示函》的复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资源规划函〔2023〕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
2.3 招标项目类别: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 本工程的发包价61.34万元 。
2.6 计划工期: 8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1)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资质且被纳入同安地灾资质库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工程系列(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暂不必填报。待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并报招标人同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
3.5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全套资料),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均可到厦门 (略) 同安分公司( (略) 同安区祥和路11号)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万人民币(¥ 10000 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同安区
邮编:*
联系人: 程 工 电话:0592-*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略) 同安区祥和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李玉勤 电话:0592-*
传真:0592-*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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