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宜良县 (略)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潜在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名称: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项目编号:0848-2340ZF*;
2.4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2.5比选范围: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1批。
2.6交货期:按照实际需求5日内交货。
2.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交货地点:宜良县 (略) (用户指定地点)。
2.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审小组;
(2)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发售比选文件。
4.2购买地点: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略) 。
4.3比选文件售价:本比选文件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份(支持网银、电汇转账或微信、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9日09时30分, (略)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略) 评标厅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采购人名称:宜良县 (略)
采购人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起春路中段
采购联系人:袁友文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电话:0871-*
传真:0871-*
联系人: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邮政编码:*
文件购买咨询电话:0871-*
联系人:张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0 1700 139
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宜良县 (略)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潜在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名称: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宜良县 (略)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项目编号:0848-2340ZF*;
2.4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2.5比选范围:部分常用配件及耗材,1批。
2.6交货期:按照实际需求5日内交货。
2.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交货地点:宜良县 (略) (用户指定地点)。
2.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审小组;
(2)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发售比选文件。
4.2购买地点: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略) 。
4.3比选文件售价:本比选文件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份(支持网银、电汇转账或微信、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9日09时30分, (略)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略) 评标厅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采购人名称:宜良县 (略)
采购人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起春路中段
采购联系人:袁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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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电话:0871-*
传真:0871-*
联系人: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邮政编码:*
文件购买咨询电话:0871-*
联系人:张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0 1700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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