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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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

正大鹏安 (略) 受汶川县汶山 (略) 委托,拟对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PA-ZB-*

2.采购项目名称: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

3.采购人:汶川县汶山 (略) 。

4.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

2.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

②远程方式:登录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报名。新用户需注册(账户类别选择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等待审核(审核电话:028-*)→审核成功后→登录→需报名项目→参与项目并缴费→下载文件→报名成功。

报名咨询电话:028-*。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11 月 16 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正大鹏安 (略)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11 月 16 日9时1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正大鹏安 (略) 。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汶川县汶山 (略)

通讯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7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837-*/0837-*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

磋商邀请

正大鹏安 (略) 受汶川县汶山 (略) 委托,拟对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PA-ZB-*

2.采购项目名称: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

3.采购人:汶川县汶山 (略) 。

4.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

2.汶川县龙溪阿尔沟滑雪场项目(一期)导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

②远程方式:登录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报名。新用户需注册(账户类别选择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等待审核(审核电话:028-*)→审核成功后→登录→需报名项目→参与项目并缴费→下载文件→报名成功。

报名咨询电话:028-*。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11 月 16 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正大鹏安 (略)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11 月 16 日9时1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正大鹏安 (略) 。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汶川县汶山 (略)

通讯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7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837-*/0837-*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二段293号15栋天悦中心1007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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