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项目的询价采购公示41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项目的询价采购公示41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L13(41)-W40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产品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1

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

详见询价文件中第二部分

1

1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略)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项目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采购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08:00—12:00,15:00—18:00 )。

(二)报名地点: (略) 。

(三)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ttp://**,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复印件送达报价时一并递交。邮箱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所有潜在报价方自行在采购人发布询价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报价方知晓全部询价信息。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投诉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信息科

2023年11月3日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L13(41)-W40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产品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1

消化科内镜室可视对讲系统

详见询价文件中第二部分

1

1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略)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项目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采购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08:00—12:00,15:00—18:00 )。

(二)报名地点: (略) 。

(三)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ttp://**,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复印件送达报价时一并递交。邮箱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所有潜在报价方自行在采购人发布询价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报价方知晓全部询价信息。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投诉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信息科

2023年11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