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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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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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结算送审价628.*万元。

2.3 招标范围: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结算审核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9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60 (略) 政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审核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审定单》。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3年07月至09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的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详见《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清单(第批次)》)均不参与本项目的评审环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1031日至2023年 1107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 (略)

地 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地 址: (略) 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何霞

电 话:0514-* 电 话:*

2023年10月31日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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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第四批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结算送审价628.*万元。

2.3 招标范围: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结算审核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9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60 (略) 政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审核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审定单》。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3年07月至09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E1地块虹石新材料等项目10KV外部电力线路土建工程的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详见《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结算审核项目清单(第批次)》)均不参与本项目的评审环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1031日至2023年 1107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 (略)

地 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地 址: (略) 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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