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略) 应急管理局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将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费用
人民币2.5万元以内(一年度)。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已包含律师服务费、税款及差旅费等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所需费用(诉讼代理费用另计),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四、服务内容
(一)法律顾问 (略) 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为市应急管理局(含直属单位)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7.对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授课并及时告知相关情况;
8.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具有从业资格5年以上、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 (略) 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 (略) 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时办结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五、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配备至少5名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成功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案例。
3.担任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执业年满四周年,且未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调查;
4.接到委托方电话通知需提供紧急到场服务的,能在半 (略) 应急管理局办公驻地。
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
六、评审方式
1.提交资料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6日17:00前将《 (略) 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报名表中要求的比选资料(对于资格条件第2、第3项须出具附件2的信誉承诺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现场 (略) 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方可纳入比选对象。
3.召开评审会
我局组建比选小组,由政策法规科组织相关科室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注: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性的报价,比选申请人只能提供一个报价。
4.结果公示
比选 (略) 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并由中选单位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山南新区民裕大街民安大厦511办公室
联系人:汪炜
联系电话:0554-*
八、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2.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比选人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报价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附件:1. (略) 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
??????2.信誉承诺书
??????3.报价书
(略) 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略) 应急管理局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将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费用
人民币2.5万元以内(一年度)。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已包含律师服务费、税款及差旅费等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所需费用(诉讼代理费用另计),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四、服务内容
(一)法律顾问 (略) 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为市应急管理局(含直属单位)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7.对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授课并及时告知相关情况;
8.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具有从业资格5年以上、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 (略) 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 (略) 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并按时办结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五、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配备至少5名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成功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案例。
3.担任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执业年满四周年,且未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调查;
4.接到委托方电话通知需提供紧急到场服务的,能在半 (略) 应急管理局办公驻地。
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
六、评审方式
1.提交资料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6日17:00前将《 (略) 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报名表中要求的比选资料(对于资格条件第2、第3项须出具附件2的信誉承诺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现场 (略) 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方可纳入比选对象。
3.召开评审会
我局组建比选小组,由政策法规科组织相关科室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注: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性的报价,比选申请人只能提供一个报价。
4.结果公示
比选 (略) 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并由中选单位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山南新区民裕大街民安大厦511办公室
联系人:汪炜
联系电话:0554-*
八、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2.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比选人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报价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附件:1. (略) 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
??????2.信誉承诺书
??????3.报价书
(略) 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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