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CY2023-CS149C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1-1 | 餐饮服务 | 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 1项 | 人民币*.00元 |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我公司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揭东区白塔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略) 揭东区白塔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洪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
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CY2023-CS149C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1-1 | 餐饮服务 | 白塔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 1项 | 人民币*.00元 |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我公司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揭东区白塔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略) 揭东区白塔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洪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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