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就“ (略) 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最高限额:30.5万元
二、服务的主要内容
以及时掌握双流区九江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跟踪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目标,选取重点区域和关键点位,推动监测监控设备布点,强化大气环境关键要素的定期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提升监管效率。现拟通过购买监测服务的方式布点监测监控,包括3家重点企业视频监控、6个点位企业用电监控服务、3套AI智能识别分析服务以及以上设备配套的数据存储及算法服务、软件平台和运维服务。监测周期为自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参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
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17:30,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 (略) 武侯区益州大道北段366号安格斯国际中心1701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地点和时间:
地点: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5楼, (略) 环境政策 (略) 501会议室
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10日09:00前送至501会议室,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六、参选材料: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携带根据比选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参加比选。
如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为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比选程序及投诉建议:
1.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三)资格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比选
(五)评选确定供应商
(六)比选结果公示
2.投诉建议
如对本次比选存在异议,请于公示发布起7日内,以真实 (略) 环境政策 (略) 综合管理部反映(邮箱:*@*63.com)。
八、评审标准及方法:
本次评审根据报价、履约能力、技术水平、服务团队整体力量、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合格供应商中选。
评审依法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单数。
九、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美岑
(略) 环境政策 (略)
2023年11月3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就“ (略) 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双流区九江街道大气智慧化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最高限额:30.5万元
二、服务的主要内容
以及时掌握双流区九江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跟踪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目标,选取重点区域和关键点位,推动监测监控设备布点,强化大气环境关键要素的定期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提升监管效率。现拟通过购买监测服务的方式布点监测监控,包括3家重点企业视频监控、6个点位企业用电监控服务、3套AI智能识别分析服务以及以上设备配套的数据存储及算法服务、软件平台和运维服务。监测周期为自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参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
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17:30,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 (略) 武侯区益州大道北段366号安格斯国际中心1701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地点和时间:
地点: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5楼, (略) 环境政策 (略) 501会议室
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10日09:00前送至501会议室,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六、参选材料: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携带根据比选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参加比选。
如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为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比选程序及投诉建议:
1.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三)资格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比选
(五)评选确定供应商
(六)比选结果公示
2.投诉建议
如对本次比选存在异议,请于公示发布起7日内,以真实 (略) 环境政策 (略) 综合管理部反映(邮箱:*@*63.com)。
八、评审标准及方法:
本次评审根据报价、履约能力、技术水平、服务团队整体力量、项目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合格供应商中选。
评审依法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单数。
九、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美岑
(略) 环境政策 (略)
2023年11月3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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