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3-83 | |||||||||||||||
2、项目名称: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39,535.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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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 (略) 照明维修材料一批,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5.2?质量标准:合格。 5.3?交货地点: (略) 。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一开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一开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17 日 11 时 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 5、特别声明: 5.1 在该工程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如: 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4 成交候选人存在 5.1、5.2、5.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 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2 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亮化中心 | |||||||||||||||
地址: (略) 梁园区果园路58号 | |||||||||||||||
联系人:孙老师 | |||||||||||||||
联系方式:03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宏图街与聚源路交叉口东80米华启聚源国际A座7楼702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3-83 | |||||||||||||||
2、项目名称: (略) 亮化中心2 (略) 照明维修材料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39,535.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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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 (略) 照明维修材料一批,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5.2?质量标准:合格。 5.3?交货地点: (略) 。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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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始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一开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一开标席位(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17 日 11 时 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 5、特别声明: 5.1 在该工程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如: 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4 成交候选人存在 5.1、5.2、5.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 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2 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亮化中心 | |||||||||||||||
地址: (略) 梁园区果园路58号 | |||||||||||||||
联系人:孙老师 | |||||||||||||||
联系方式:03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金水区宏图街与聚源路交叉口东80米华启聚源国际A座7楼702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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