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黄山市中医医院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山市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黄山市中医医院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J*
项目名称: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万元
最高限价:96万元
采购需求: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竣工决算资料次日起30日历天完成最终结算审计并提交全套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9点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
(略) 城乡 (略) (详细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略) 城乡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 (略) 城乡 (略) 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屯溪区黄山东路59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59-*
黄山市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黄山市中医医院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一、项目概况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J*
项目名称: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万元
最高限价:96万元
采购需求: (略) 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略) 迁建)EPC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竣工决算资料次日起30日历天完成最终结算审计并提交全套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9点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
(略) 城乡 (略) (详细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略) 城乡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 (略) 城乡 (略) 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屯溪区黄山东路59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 (略) 会议室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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