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年物流分公司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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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年物流分公司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锦恒招字【2023】第57号

一、招标条件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 (略) 红河州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河州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 (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2024年-2026年卷烟分拣所产生的废旧卷烟包装箱、破损卷烟包装箱、废纸、废热缩膜等废品进行回收,对包装随行物(泡沫板、塑料袋)等进行处理;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车间;服务方式为现场服务;

2.3服务要求:投 (略) 须有固定存储仓库及运输工具,每周最少进行两次废弃物回收,若遇订货高峰期或检查等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增加回收频次(注:回收数量现场清点确认移交,招标人不提供装车及打包服务);

2.4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略) (略) 工业园区);

2.5服务期限: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含税单价包干,2024年-2026年各废旧物资回收含税最低限价单价如下:

(1)50条装废旧烟箱:¥1.50元/只(2024年预估量*只/年;2025-2026年预估量*只/年);

(2)25条装废旧烟箱、破损烟箱、废纸:¥0.60元/公斤(2024年预估量10000公斤/年;2025-2026年预估量7000公斤/年);

(3)废热缩膜:¥1.50元/公斤(2024年预估量80000公斤/年;2025-2026年无废热缩膜)。

备注:因我司2024年新中心建成后业务模式变更,故2025-2026年不再使用热缩膜。本次只招单价,最终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3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资料: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云南 (略) (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0874-*,联系人:卢锋。如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签字盖章扫描成 (略) 邮箱(*@*q.com),备注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略) 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略) 网站》、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河州公司

地址: (略) 弥阳街道温泉路

联系人:郭琳、李渊

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联系人:卢锋、毛林兵

电话:0871-*、0874-*

邮箱:*@*q.com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锦恒招字【2023】第57号

一、招标条件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 (略) 红河州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河州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 (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红河州公司2024- (略) 卷烟废弃烟箱回收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2024年-2026年卷烟分拣所产生的废旧卷烟包装箱、破损卷烟包装箱、废纸、废热缩膜等废品进行回收,对包装随行物(泡沫板、塑料袋)等进行处理;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卷烟分拣车间;服务方式为现场服务;

2.3服务要求:投 (略) 须有固定存储仓库及运输工具,每周最少进行两次废弃物回收,若遇订货高峰期或检查等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增加回收频次(注:回收数量现场清点确认移交,招标人不提供装车及打包服务);

2.4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略) (略) 工业园区);

2.5服务期限: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含税单价包干,2024年-2026年各废旧物资回收含税最低限价单价如下:

(1)50条装废旧烟箱:¥1.50元/只(2024年预估量*只/年;2025-2026年预估量*只/年);

(2)25条装废旧烟箱、破损烟箱、废纸:¥0.60元/公斤(2024年预估量10000公斤/年;2025-2026年预估量7000公斤/年);

(3)废热缩膜:¥1.50元/公斤(2024年预估量80000公斤/年;2025-2026年无废热缩膜)。

备注:因我司2024年新中心建成后业务模式变更,故2025-2026年不再使用热缩膜。本次只招单价,最终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3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资料: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云南 (略) (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0874-*,联系人:卢锋。如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签字盖章扫描成 (略) 邮箱(*@*q.com),备注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略) 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略) 网站》、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河州公司

地址: (略) 弥阳街道温泉路

联系人:郭琳、李渊

电话:08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190号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联系人:卢锋、毛林兵

电话:0871-*、0874-*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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