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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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DZDJS-GC-*



1、招标条件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已由永审管批{2023}50号文件及永审管批{2023}70号文件批准建设。 (略) 级资金。招标人为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东之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

2.2建设地址:永和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新建堤防4.364km,新建护岸7.854km,滩槽整治7.55km。

分为五段:(1)第一段位于芝河乡村段,划界桩号8+244.62~10+244.62,该工程段新建左岸浆砌石护岸2000m,滩槽整治2000m。(2)第二段位于永和县乡村段,划界桩号10+794.62~13+944.62,该工程段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487m,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653m,滩槽整治3150m。(3)第三段位于芝河县城段,起点为老东风桥,终点至二中,划界桩号27+250~29+644.62,该段为主城区段,堤防形 (略) 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在满足防洪能力的前提下,治 (略) 规划发展协调一致,此段设计为小复式断面,内外堤结合,预留3m管13廊通道,新建堤防工程共计4364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107m(新建内外堤悬臂式挡墙186m,新建内堤悬臂式挡墙1921m);右岸新建堤防2257(新建内堤悬臂式挡墙2155m,新建外堤重力式挡墙102m);滩槽整治2400m。(4)第四段位于芝河县城段,划界桩号30+265.19~30+544.62,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89m。(5)第五段位于芝河县城段,划界桩号31+297.12~31+722.18,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425m。结合河道实际情况,本次河道新建堤防与疏浚范围为治导线范围内,清障、疏浚是根据设计纵坡,对于高于设计河底高程的河槽进行开挖清理,对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河段维持现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第一标段:工程投资(建安费及临时工程费)为*.62元。

合同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一标段)

合同编号:YHXZHFHNLTSGC-JZ-TJ-001(2023)

招标范围:①丰百能源段(芝河划界桩号8+284.62~10+244.62)左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000m。②产业集聚区段(芝河划界桩号11+880.62~13+944.62)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101.5m,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265.1m。③老东风桥至老水利局段(芝河划界桩号27+344.62~28+044.62)左岸新建堤防838m,右岸新建堤防749m。

(2)第二标段:工程投资(建安费及临时工程费)为*.56元。

合同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二标段)

合同编号:YHXZHFHNLTSGC-JZ-TJ-002(2023)

招标范围:①老水利局~二中段(芝河划界桩号28+044.62~29+644.62)左岸新建堤防1269m,右岸新建堤防1508m。②城区下游段(芝河划界桩号30+265.19~30+544.62)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89m。③药家湾大桥段(芝河划界桩号31+297.12~31+722.18)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425m。

2.5计划工期:11个月(336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其它工作岗位(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3.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满足持证上岗条件,需提供劳务合同,并提供(2023年1月-2023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提供的证明存在虚假,按废标处理。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列入“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曝光”栏“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5.1 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5.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 (略) 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 (略) 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3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11月28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和县水利局。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和县滨河路7号

联 系 人:毛雨斐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东之鼎 (略)

地 址: (略) 中大街德和悦汇场工程2号楼1504室

联 系 人:王龙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DZDJS-GC-*



1、招标条件

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已由永审管批{2023}50号文件及永审管批{2023}70号文件批准建设。 (略) 级资金。招标人为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东之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

2.2建设地址:永和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新建堤防4.364km,新建护岸7.854km,滩槽整治7.55km。

分为五段:(1)第一段位于芝河乡村段,划界桩号8+244.62~10+244.62,该工程段新建左岸浆砌石护岸2000m,滩槽整治2000m。(2)第二段位于永和县乡村段,划界桩号10+794.62~13+944.62,该工程段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487m,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653m,滩槽整治3150m。(3)第三段位于芝河县城段,起点为老东风桥,终点至二中,划界桩号27+250~29+644.62,该段为主城区段,堤防形 (略) 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在满足防洪能力的前提下,治 (略) 规划发展协调一致,此段设计为小复式断面,内外堤结合,预留3m管13廊通道,新建堤防工程共计4364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107m(新建内外堤悬臂式挡墙186m,新建内堤悬臂式挡墙1921m);右岸新建堤防2257(新建内堤悬臂式挡墙2155m,新建外堤重力式挡墙102m);滩槽整治2400m。(4)第四段位于芝河县城段,划界桩号30+265.19~30+544.62,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89m。(5)第五段位于芝河县城段,划界桩号31+297.12~31+722.18,该工程段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425m。结合河道实际情况,本次河道新建堤防与疏浚范围为治导线范围内,清障、疏浚是根据设计纵坡,对于高于设计河底高程的河槽进行开挖清理,对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河段维持现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第一标段:工程投资(建安费及临时工程费)为*.62元。

合同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一标段)

合同编号:YHXZHFHNLTSGC-JZ-TJ-001(2023)

招标范围:①丰百能源段(芝河划界桩号8+284.62~10+244.62)左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000m。②产业集聚区段(芝河划界桩号11+880.62~13+944.62)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101.5m,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护岸2265.1m。③老东风桥至老水利局段(芝河划界桩号27+344.62~28+044.62)左岸新建堤防838m,右岸新建堤防749m。

(2)第二标段:工程投资(建安费及临时工程费)为*.56元。

合同名称: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二标段)

合同编号:YHXZHFHNLTSGC-JZ-TJ-002(2023)

招标范围:①老水利局~二中段(芝河划界桩号28+044.62~29+644.62)左岸新建堤防1269m,右岸新建堤防1508m。②城区下游段(芝河划界桩号30+265.19~30+544.62)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289m。③药家湾大桥段(芝河划界桩号31+297.12~31+722.18)右岸新建浆砌石护岸425m。

2.5计划工期:11个月(336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永和县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次)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其它工作岗位(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3.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满足持证上岗条件,需提供劳务合同,并提供(2023年1月-2023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提供的证明存在虚假,按废标处理。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列入“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曝光”栏“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5.1 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5.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 (略) 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 (略) 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3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11月28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和县水利局。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和县滨河路7号

联 系 人:毛雨斐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东之鼎 (略)

地 址: (略) 中大街德和悦汇场工程2号楼1504室

联 系 人:王龙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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