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3-491中国铁路呼 (略)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49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491中国铁路呼 (略)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3.2报价人须为铁路客车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生产厂家。报价人并提供近三年来(2021-2023年)铁路客车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3. (略) 部级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3.5报价人需提供良好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认证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不接受国铁集团C级、D级供应商参与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 08:00至2023年11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余杰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11月6日

,呼和浩特

ZTHHJW2023-491中国铁路呼 (略)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49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491中国铁路呼 (略)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3.2报价人须为铁路客车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生产厂家。报价人并提供近三年来(2021-2023年)铁路客车复合型智能绝缘检测仪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3. (略) 部级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3.5报价人需提供良好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认证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不接受国铁集团C级、D级供应商参与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 08:00至2023年11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余杰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11月6日

,呼和浩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