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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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采购单位: (略)

采购项目编号:DRGS-GC-DYFST-DRGS-2023-001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6 15:00:00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签收登记截止:2023-11-11 15:01:00

阅读:134次

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RGS-GC-DYFST-DRGS-202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 (略)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由于项目招标人履行相关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 (略) )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技改方式,新上气化炉及配套锅炉代替原有天然气锅炉,原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建设锅炉房+生物质料仓1080㎡,铺设蒸汽管网200m左右。购置安装生物质气化炉一套、蒸汽锅炉一套、环保设施及运营配套设施。
2.2项目建设地点:在佛思特产业园区内西北角,现有锅炉房的斜对角位置,新建锅炉房平面尺寸为66.5mx36m=2394m2。拟在此位置新建气化炉、锅炉、配套环保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封闭生物质料仓等。
2.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8t/h生物质气燃气锅炉,并配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达到出口NOx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3.5%氧),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3.5%氧),粉尘浓度≤10mg/Nm3(标态、干基、3.5%氧)。
2.4建设规模:
新上1台18吨气化炉+1台18吨配套的生物质燃气锅炉及其他环保辅助设施供蒸汽,将佛思特厂区内天然气锅炉保留作为应急备用锅炉,确保供热的安全和稳定,项目建成后每小时可产蒸汽约18蒸吨,年供应蒸汽能力可达15.2万蒸吨,满足佛思特项目对蒸汽的使用要求。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设计招标范围
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的场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检验试验、验收等工作。完成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需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投标方可另行委托,费用含在工程报价中),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由投标方负责协调解决。
2、施工招标范围
1)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房+生物质料仓1080㎡,铺设蒸汽管网200m左右。
2)新建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8t/h生物质气燃气锅炉,并配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达到出口NOx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3.5%氧),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3.5%氧),粉尘浓度≤10mg/Nm3(标态、干基、3.5%氧)。
3)完成整个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性能试验、修补缺陷、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
4)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作出调整,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始终保留对承包范围内工作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因此提出相关费用补偿。
2.7工期:合同签订、项目立项、土地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生产、安装、调试和供汽,具体进场时间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 (略) 政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同类型的设计或咨询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同类型业绩指生物质锅炉发电或生物质气化炉供蒸汽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竣工证明。
3.4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处于其他项目投标状态(包括已递交投标文件且处于投标有效期内,但未宣布中标结果,以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处于等待合同签订的状态),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
3.5 2020-2022年财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15时前,注册并登*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的报名表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进行银行电汇(不接受以个 (略) 名义代汇),汇款备注“山东东营佛思特EPC标书费”。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建设 (略)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已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发票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我的工作台 - 我参与的项目 - 运行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法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凭CA证书电子钥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采购平台”)将拒收。
5.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开标大厅。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2 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缴纳标书费,等待工作人员开通文件下载权限。
7.3 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022-*转1转1,办理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5~7天,请合理安排时间。
7.4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方式通知。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战略与运控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王宇
电 话:(010)*-817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中国能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卫国道124号
联 系 人:赵佳翔
电 话:022-*
电子邮件:*@*ttp://**
,山东,东营

招标采购单位: (略)

采购项目编号:DRGS-GC-DYFST-DRGS-2023-001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6 15:00:00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签收登记截止:2023-11-11 15:01:00

阅读:134次

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RGS-GC-DYFST-DRGS-202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 (略)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由于项目招标人履行相关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 (略) )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技改方式,新上气化炉及配套锅炉代替原有天然气锅炉,原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建设锅炉房+生物质料仓1080㎡,铺设蒸汽管网200m左右。购置安装生物质气化炉一套、蒸汽锅炉一套、环保设施及运营配套设施。
2.2项目建设地点:在佛思特产业园区内西北角,现有锅炉房的斜对角位置,新建锅炉房平面尺寸为66.5mx36m=2394m2。拟在此位置新建气化炉、锅炉、配套环保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封闭生物质料仓等。
2.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8t/h生物质气燃气锅炉,并配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达到出口NOx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3.5%氧),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3.5%氧),粉尘浓度≤10mg/Nm3(标态、干基、3.5%氧)。
2.4建设规模:
新上1台18吨气化炉+1台18吨配套的生物质燃气锅炉及其他环保辅助设施供蒸汽,将佛思特厂区内天然气锅炉保留作为应急备用锅炉,确保供热的安全和稳定,项目建成后每小时可产蒸汽约18蒸吨,年供应蒸汽能力可达15.2万蒸吨,满足佛思特项目对蒸汽的使用要求。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设计招标范围
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的场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检验试验、验收等工作。完成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佛思特生物质气化炉工业蒸汽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需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投标方可另行委托,费用含在工程报价中),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由投标方负责协调解决。
2、施工招标范围
1)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房+生物质料仓1080㎡,铺设蒸汽管网200m左右。
2)新建1台18t/h生物质气化炉+1台18t/h生物质气燃气锅炉,并配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达到出口NOx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3.5%氧),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3.5%氧),粉尘浓度≤10mg/Nm3(标态、干基、3.5%氧)。
3)完成整个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性能试验、修补缺陷、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
4)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作出调整,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始终保留对承包范围内工作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因此提出相关费用补偿。
2.7工期:合同签订、项目立项、土地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生产、安装、调试和供汽,具体进场时间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 (略) 政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同类型的设计或咨询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同类型业绩指生物质锅炉发电或生物质气化炉供蒸汽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竣工证明。
3.4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处于其他项目投标状态(包括已递交投标文件且处于投标有效期内,但未宣布中标结果,以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处于等待合同签订的状态),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
3.5 2020-2022年财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15时前,注册并登*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的报名表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进行银行电汇(不接受以个 (略) 名义代汇),汇款备注“山东东营佛思特EPC标书费”。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建设 (略)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已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发票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我的工作台 - 我参与的项目 - 运行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法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凭CA证书电子钥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采购平台”)将拒收。
5.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开标大厅。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2 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缴纳标书费,等待工作人员开通文件下载权限。
7.3 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022-*转1转1,办理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5~7天,请合理安排时间。
7.4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方式通知。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战略与运控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王宇
电 话:(010)*-817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中国能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卫国道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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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2-*
电子邮件:*@*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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