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仁怀市水务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
招标公告
一、遴选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遴选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遴选范围
2.1 服务地点: (略) ;
2.2 服务范围: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3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须提交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遴选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接受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月 8 日至 2023 年 11月 14 日,上午 9:30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遴选文件。
六. 遴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七.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简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联系人:李永庆
联系电话:*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
招标公告
一、遴选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遴选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遴选范围
2.1 服务地点: (略) ;
2.2 服务范围: (略) (略) 审计中介机构入围;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3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须提交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遴选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接受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月 8 日至 2023 年 11月 14 日,上午 9:30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遴选文件。
六. 遴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七.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简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永立中正 (略)
地址: (略) 汇川区人民路国投综合大楼12-14号
联系人:李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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