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务局本级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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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务局本级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3-067

项目名称: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资源保护服务 全市河湖名录梳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最迟不超过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的2020或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依法免缴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11 月 08 日 至 11 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发售;

(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 )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3年11月07日


项目概况

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3-067

项目名称:全市河湖名录梳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资源保护服务 全市河湖名录梳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最迟不超过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河湖名录梳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的2020或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依法免缴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11 月 08 日 至 11 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发售;

(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 )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桃园北路鑫苑中心10层101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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