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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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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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BZC-012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 合伙组织 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
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
形式的证书)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
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
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
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
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
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 (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
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
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 天眼查 查询,招标人保
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 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 换马*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 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
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降低供货份额 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金线下获取,300 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七 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编号:2023-XBZC-01254
二 项目名称: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三 招标人:新疆 (略) (略)
四 招标内容: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 预算金额: 69.7 万元
最高限价: 69.7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私营独资企业 合伙组织 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
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 (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
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
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 天眼查 查询,招标人保
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 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 换马*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 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
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降低供货份额 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0:00 13:30
时及 15:30 18: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2)无缴费记录
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的
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
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
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
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八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3000 元,(*万*仟元整)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00。地点为新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00。地点为 (略) ( (略) 沙依巴
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上同时发布。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 (略) (略)
联系人:陈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系方式:0991-*
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详细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 系 人:陈玉萍 刘建新
电话:0991-*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 (略) (略) 监督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 (略)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 系 人: 陈玉萍 刘建新
电 话: 09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BZC-012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 合伙组织 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
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
形式的证书)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
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
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
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
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
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 (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
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
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 天眼查 查询,招标人保
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 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 换马*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 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
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降低供货份额 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金线下获取,300 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七 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编号:2023-XBZC-01254
二 项目名称: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三 招标人:新疆 (略) (略)
四 招标内容: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维保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 预算金额: 69.7 万元
最高限价: 69.7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私营独资企业 合伙组织 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
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 (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
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
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 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 天眼查 查询,招标人保
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 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 换马*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 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
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降低供货份额 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0:00 13:30
时及 15:30 18: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必须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 2023 年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2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2)无缴费记录
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的
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
国裁判文书网分开 单独查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
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
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八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3000 元,(*万*仟元整)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00。地点为新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1:00。地点为 (略) ( (略) 沙依巴
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上同时发布。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 (略) (略)
联系人:陈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系方式:0991-*
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详细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 系 人:陈玉萍 刘建新
电话:0991-*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 (略) (略) 监督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 (略)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 系 人: 陈玉萍 刘建新
电 话: 09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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