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公开选聘信息公告第二次
贵溪市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公开选聘信息公告第二次
贵溪市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公开选聘信息公告(第二次)
(略) 城市规划,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现将该项目选聘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筲箕山派出所,南至芗溪大道,西至沙古桥石背组安置点,北至电厂三号。(具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范围图)。
二、评估工作内容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用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价值和附属设施等价值,为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提供依据(被征收房屋由项目指挥部确定)。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评估资质(不含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2.房地产评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房产管理局)已备案;
3.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须配备1名注册评估师及2名工作人员进驻现场作业(提供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证明其所在评估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4.注册评估师和本项目工作人员常驻指挥部打卡上班,缺勤一天按300元/天处罚。
5.恪守职业操守,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住建局和项目指挥部管理。
6.评估中介机构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四、取费标准
按贵建字〔2021〕14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房屋评估中介服务费(含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补偿评估、 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及涉及资产价值评估)执标准行如下:
档次 | 房 地 产 价 格 总 额(万元) | 累 进 计 费 率 ‰ | 费用(万元) |
1 | 100以下(含100) | 5 | 0.5 |
2 | 101以上含1000 | 2.5 | 2.75 |
3 | 1001以上至2000 | 1.5 | 4.25 |
4 | 2001以上至5000 | 0.8 | 6.65 |
5 | 5001以上至8000 | 0.4 | 7.85 |
6 | 8001以上至10000 | 0.2 | 8.25 |
7 | 10000以上 | 0.1 |
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及办法
(1)房屋征收 (略) 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告显示屏上发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聘信息,公布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2)房屋征收部门授权中创 (略) 接受拟参与选聘的评估机构报名,同时审核其资格并保留其报名材料。
(3)本次提供被征收人选择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为3家。
①若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少于3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从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中邀请或推荐补充,由被征收人最终选定一家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②若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超过3家的,将采取现场摇号方式推荐3家房地产估价评估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被征收人选定一家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房屋征收部门召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仍不能决定的,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摇号的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略) 公证处将全程参与公开摇号现场监督公证。
房屋征收部门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被征收人选定或者公开摇号选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
在公告结束后二日内,最终被选定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必须人员到位、进场评估,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由第二中选顺序人递补,以此类推。
六、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2.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3.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的简介;
4.提供1名房地产注册评估师证件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5.提供2名工作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设路兰亭苑小区2幢2单元。
八、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7日;
2、本公告 (略) 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告显示屏上发布。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参加本项目报名。
九、公开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摇号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公开摇号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三楼)。
十、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当选机构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人
委托人: (略) 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乐先生(*)
委托代理机构:中创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建设路兰亭苑小区2幢2单元
2023年11月7日
贵溪市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公开选聘信息公告(第二次)
(略) 城市规划,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现将该项目选聘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筲箕山派出所,南至芗溪大道,西至沙古桥石背组安置点,北至电厂三号。(具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范围图)。
二、评估工作内容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用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价值和附属设施等价值,为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提供依据(被征收房屋由项目指挥部确定)。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评估资质(不含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2.房地产评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房产管理局)已备案;
3.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须配备1名注册评估师及2名工作人员进驻现场作业(提供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证明其所在评估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4.注册评估师和本项目工作人员常驻指挥部打卡上班,缺勤一天按300元/天处罚。
5.恪守职业操守,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住建局和项目指挥部管理。
6.评估中介机构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四、取费标准
按贵建字〔2021〕14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房屋评估中介服务费(含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补偿评估、 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及涉及资产价值评估)执标准行如下:
档次 | 房 地 产 价 格 总 额(万元) | 累 进 计 费 率 ‰ | 费用(万元) |
1 | 100以下(含100) | 5 | 0.5 |
2 | 101以上含1000 | 2.5 | 2.75 |
3 | 1001以上至2000 | 1.5 | 4.25 |
4 | 2001以上至5000 | 0.8 | 6.65 |
5 | 5001以上至8000 | 0.4 | 7.85 |
6 | 8001以上至10000 | 0.2 | 8.25 |
7 | 10000以上 | 0.1 |
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及办法
(1)房屋征收 (略) 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告显示屏上发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聘信息,公布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2)房屋征收部门授权中创 (略) 接受拟参与选聘的评估机构报名,同时审核其资格并保留其报名材料。
(3)本次提供被征收人选择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为3家。
①若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少于3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从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中邀请或推荐补充,由被征收人最终选定一家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②若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超过3家的,将采取现场摇号方式推荐3家房地产估价评估 (略) 芗溪大桥新建工程房屋被征收人选定一家作为本项目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房屋征收部门召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仍不能决定的,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摇号的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略) 公证处将全程参与公开摇号现场监督公证。
房屋征收部门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被征收人选定或者公开摇号选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
在公告结束后二日内,最终被选定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必须人员到位、进场评估,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由第二中选顺序人递补,以此类推。
六、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2.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3.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的简介;
4.提供1名房地产注册评估师证件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5.提供2名工作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设路兰亭苑小区2幢2单元。
八、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7日;
2、本公告 (略) 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公告显示屏上发布。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参加本项目报名。
九、公开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摇号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公开摇号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三楼)。
十、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当选机构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人
委托人: (略) 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乐先生(*)
委托代理机构:中创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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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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