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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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 (略) 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 (略) 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重新采购】,拟采购可燃气体声光报警探测器406台(单台最高限价2980元),可燃气体声光报警控制器94台(单台最高限价2000元),预算金额139.788万元(含税13%),实施地点: (略) 内指定地点。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科技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个标段

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根据发包人需求分批发货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检测原理:红外吸收。

2.基本要求:探测器与控制器均配置声光报警装置。

3.证书要求:探测器取得本安型防爆合格证、计量型式批准、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检测范围:(3~100)%LEL 。

5.传输方式:LoRa传输。

6.探测器供电方式:锂电池。

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8.安装方式:磁吸+固定式。

9.校准证书时效:提供不少于3年校准证书。

10.售后安装:由厂家提供线上指导协助采购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11.报警控制器:配置UPS电源,并约定控制器对外传输协议对*方开放。

12.其他未注明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5、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保时间:不低于3年,探测器电池续航时间:不低于3年。

6、其他:评标加分项:

1.如质保、探测器电池续航时长增加、额外提供校准证书等。

2.提供加油站行业内近三年实施业绩、各类认证证书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企业注册时间不晚于2018年9月1日);

(2)业绩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在加油站行业内近三年实施业绩三份(合同和对应发票,且单份合同采购金额不低于20万元) ;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11月06日至2023 年11月15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 月15日10 时00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11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样品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17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两副本)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联系人:蒋利强,电话: 0571-*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送至浙江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联系人:蒋利强,电话: 0571-*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自身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11月17日 10 时 00 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联 系 人: 蒋利强

电 话:0571-*

2、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纪检监察部

地 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电 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日 期: 2023 年 11月03日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 (略) 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 (略) 加油站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采购项目【重新采购】,拟采购可燃气体声光报警探测器406台(单台最高限价2980元),可燃气体声光报警控制器94台(单台最高限价2000元),预算金额139.788万元(含税13%),实施地点: (略) 内指定地点。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科技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个标段

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根据发包人需求分批发货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检测原理:红外吸收。

2.基本要求:探测器与控制器均配置声光报警装置。

3.证书要求:探测器取得本安型防爆合格证、计量型式批准、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检测范围:(3~100)%LEL 。

5.传输方式:LoRa传输。

6.探测器供电方式:锂电池。

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8.安装方式:磁吸+固定式。

9.校准证书时效:提供不少于3年校准证书。

10.售后安装:由厂家提供线上指导协助采购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11.报警控制器:配置UPS电源,并约定控制器对外传输协议对*方开放。

12.其他未注明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5、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保时间:不低于3年,探测器电池续航时间:不低于3年。

6、其他:评标加分项:

1.如质保、探测器电池续航时长增加、额外提供校准证书等。

2.提供加油站行业内近三年实施业绩、各类认证证书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企业注册时间不晚于2018年9月1日);

(2)业绩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在加油站行业内近三年实施业绩三份(合同和对应发票,且单份合同采购金额不低于20万元) ;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11月06日至2023 年11月15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 月15日10 时00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11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样品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17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两副本)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联系人:蒋利强,电话: 0571-*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送至浙江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联系人:蒋利强,电话: 0571-*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自身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11月17日 10 时 00 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联 系 人: 蒋利强

电 话:0571-*

2、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纪检监察部

地 址: (略) 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电 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日 期: 2023 年 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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