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体育场馆、室外照明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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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体育场馆、室外照明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甘肃政法大学体育场馆、室外照明灯采购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

GSZFDX2023ZMD-065

三、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9.62万元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待资料核对无误后,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我单位会统一在当天17:00前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官网(http://**),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官网(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十一、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陇信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新高层A2605

联系人:关玲

电话:*

十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监督。

若发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请向甘肃政法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




甘肃政法大学

2023年11月07日


一、项目名称:

甘肃政法大学体育场馆、室外照明灯采购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

GSZFDX2023ZMD-065

三、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9.62万元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待资料核对无误后,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我单位会统一在当天17:00前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官网(http://**),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官网(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十一、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陇信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新高层A2605

联系人:关玲

电话:*

十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监督。

若发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请向甘肃政法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




甘肃政法大学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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