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潘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08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1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 | GSZY-2023-008 | 工程-施工 | *.75(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3】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东西协作帮扶资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Y-2023-008
2.2.项目名称: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中村镇平定村。
2.4.工程内容:主体结构为一层钢框架结构,共有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层高4.50米,建筑高度为6.0米,建筑基底面积360.0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 6度。
2.5.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主体工程、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弱电、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消防)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75元
2.9.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8日08:30至2023年11月10日17: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10日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县中村镇街道
联 系 人:潘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09号
联 系 人:王双红
电 话:*
甘肃 (略)
2023年11月07日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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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潘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08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1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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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 | GSZY-2023-008 | 工程-施工 | *.75(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3】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东西协作帮扶资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Y-2023-008
2.2.项目名称: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县中村镇平定村。
2.4.工程内容:主体结构为一层钢框架结构,共有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层高4.50米,建筑高度为6.0米,建筑基底面积360.0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 6度。
2.5.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县中村镇平定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工程(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主体工程、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弱电、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工程-消防)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75元
2.9.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8日08:30至2023年11月10日17: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10日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中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县中村镇街道
联 系 人:潘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09号
联 系 人:王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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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略)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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