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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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招 (略) 赣抚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2.1.2招标编号:JXSTGCZX-GF-2023-FHZLCBSBZL

2.1.3招标控制价:3.8元/吨(根据船舶实际采砂量,按实结算船舶设备租赁费),详见采购服务需求清单: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物品/服务名称
现需求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吨)
备注
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1
3.8元/吨
2艘绞吸式船舶;单船功率不得高于300KW;日生产能力不低于4000吨/艘,两艘船舶日生产能力不低于8000吨

2.2.1相关要求:

(1)采砂船型需为绞吸式船舶且单船功率不得高于300KW,船舶数量为2艘,船舶均需具备有效且齐全的证件,并且提供船舶与证件一致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2)船舶船员配备需满足海事、船舶自身的适航及作业开采要求,提供船员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3)采砂船舶需确保单船砂石日开采量不低于4000吨;

(4)响应的租赁方需拥有两艘符合要求的船舶,船舶所有人为租赁方自身或租赁方与船舶实际所有人签订相关协议或授权使用,证明该船舶现为租赁方所有;

(5)成交租赁方需15天内必须具备进场作业条件。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登记。

3.1资质条件:

(1)租赁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具备砂石行业相关经营范围,例河道采砂劳务服务、河道清淤劳务服务、航道疏浚工程、船舶设备租赁等的企业;

(2)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租赁方或租赁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日起至**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后获取招标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经理)。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地址)为: (略) (略) (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17时00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其他说明

有关本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略) 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赣抚 (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柳鸿彬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330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招 (略) 赣抚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2.1.2招标编号:JXSTGCZX-GF-2023-FHZLCBSBZL

2.1.3招标控制价:3.8元/吨(根据船舶实际采砂量,按实结算船舶设备租赁费),详见采购服务需求清单: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物品/服务名称
现需求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吨)
备注
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1
3.8元/吨
2艘绞吸式船舶;单船功率不得高于300KW;日生产能力不低于4000吨/艘,两艘船舶日生产能力不低于8000吨

2.2.1相关要求:

(1)采砂船型需为绞吸式船舶且单船功率不得高于300KW,船舶数量为2艘,船舶均需具备有效且齐全的证件,并且提供船舶与证件一致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2)船舶船员配备需满足海事、船舶自身的适航及作业开采要求,提供船员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3)采砂船舶需确保单船砂石日开采量不低于4000吨;

(4)响应的租赁方需拥有两艘符合要求的船舶,船舶所有人为租赁方自身或租赁方与船舶实际所有人签订相关协议或授权使用,证明该船舶现为租赁方所有;

(5)成交租赁方需15天内必须具备进场作业条件。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登记。

3.1资质条件:

(1)租赁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具备砂石行业相关经营范围,例河道采砂劳务服务、河道清淤劳务服务、航道疏浚工程、船舶设备租赁等的企业;

(2)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租赁方或租赁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日起至**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后获取招标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经理)。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地址)为: (略) (略) (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17时00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其他说明

有关本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略) 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赣抚 (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柳鸿彬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3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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