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中医院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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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中医院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南阳光-FC2023-003-2

项目名称: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3B* 单位资金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包括安装、调试、验收、交接、培训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3)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0:00 至 2023年11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 (略) 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下载地址http://**-f68d-4dad-aad2 -1076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根据落实《 (略) 财政局 中国人 (略) 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 通知》 (丰财购2022) 11 号)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以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东方红大街1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阳光建设 (略)

地址: (略) 国贸大厦三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南阳光-FC2023-003-2

项目名称: (略) 颗粒剂总混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3B* 单位资金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包括安装、调试、验收、交接、培训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3)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0:00 至 2023年11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民中心三楼开标室 ( (略) 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下载地址http://**-f68d-4dad-aad2 -1076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根据落实《 (略) 财政局 中国人 (略) 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 通知》 (丰财购2022) 11 号)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以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东方红大街1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阳光建设 (略)

地址: (略) 国贸大厦三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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