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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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遂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 (略) 遂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A*F*。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2.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纳税人,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由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即可)。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5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6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 (略) 鲜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收取原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及时在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注册(注册方式详见附件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成都 (略) ( (略) 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开标室

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金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遂宁分行

地 址: (略) 开发区蜀秀西街158号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82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址: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28-*

,遂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遂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 (略) 遂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分行驻场式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A*F*。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2.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纳税人,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由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即可)。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5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6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 (略) 鲜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收取原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及时在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注册(注册方式详见附件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成都 (略) ( (略) 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开标室

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金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遂宁分行

地 址: (略) 开发区蜀秀西街158号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82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址: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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