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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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项目概况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4FSC3AB02

项目名称: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344FSC3AB02。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 (略) 佛山分公司

账号:*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华达支行


3.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及磋商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磋商文件:将汇款凭证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购买磋商文件资料”;

②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26.com。

③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转8009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概况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4FSC3AB02

项目名称: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344FSC3AB02。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 (略) 佛山分公司

账号:*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华达支行


3.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及磋商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磋商文件:将汇款凭证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购买磋商文件资料”;

②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26.com。

③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转8009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佛山市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项目概况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4FSC3AB02

项目名称: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344FSC3AB02。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 (略) 佛山分公司

账号:*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华达支行


3.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及磋商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磋商文件:将汇款凭证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购买磋商文件资料”;

②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26.com。

③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转8009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概况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4FSC3AB02

项目名称: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编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略) )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344FSC3AB02。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 (略) 佛山分公司

账号:*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华达支行


3.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及磋商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磋商文件:将汇款凭证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 (略) 道路资源普查项目(第一期)购买磋商文件资料”;

②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26.com。

③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转8009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说明: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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