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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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08 16:1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09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13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0464),比选人为 (略) 西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的听证室。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主要负责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听证室设备、会议扩声系统、应用基础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会议室电子屏、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整体项目交付。 1.2.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基础设施及设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安装调试及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2.1.3 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化建设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的发票复印件。 2.1.4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一个原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再自行参选。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下载:参选人可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 (1)标书获取阶段无需使用CA证书,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潜在参选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录平台并申领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西新街28号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杨艳红/殷鑫 电 话:* 邮 箱:yangyanhong.*@*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08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 |
标包名称: |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0464),比选人为 (略) 西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的听证室。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主要负责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听证室设备、会议扩声系统、应用基础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会议室电子屏、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整体项目交付。 1.2.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基础设施及设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安装调试及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2.1.3 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化建设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的发票复印件。 2.1.4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一个原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再自行参选。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下载:参选人可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 (1)标书获取阶段无需使用CA证书,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潜在参选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录平台并申领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西新街28号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杨艳红/殷鑫 电 话:* 邮 箱:yangyanhong.*@*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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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0464),比选人为 (略) 西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的听证室。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主要负责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听证室设备、会议扩声系统、应用基础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会议室电子屏、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整体项目交付。 1.2.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基础设施及设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安装调试及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2.1.3 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化建设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的发票复印件。 2.1.4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一个原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再自行参选。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下载:参选人可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 (1)标书获取阶段无需使用CA证书,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潜在参选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录平台并申领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西新街28号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杨艳红/殷鑫 电 话:* 邮 箱:yangyanhong.*@*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08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 |
标包名称: |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西安电信分公司2023年西安市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20464),比选人为 (略) 西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的听证室。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20 (略) 阎良智能听证室建设项目。主要负责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听证室设备、会议扩声系统、应用基础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会议室电子屏、安装调试及服务等。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整体项目交付。 1.2.3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基础设施及设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安装调试及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2.1.3 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化建设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的发票复印件。 2.1.4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一个原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再自行参选。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下载:参选人可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 (1)标书获取阶段无需使用CA证书,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潜在参选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录平台并申领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西新街28号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杨艳红/殷鑫 电 话:* 邮 箱:yangyanhong.*@*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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