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租
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租
项目编号 | NCCQ*9 | ||
交易项目名称 | 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租 | ||
产权所有人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08 14: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1-15 14:00 |
标的名称 | 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 | ||
租赁年限(年) | 1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600 |
起拍价(元/年) | 3,482,100 | 保证金(元) | 300,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15 14: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一、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商,位于梓树花苑南面,写字楼面积10600平方米(以测绘图纸为准,其中一层大厅含电梯过道,招租面积约300平方,其余招租区域为2-10层),租赁期限15年,免租期6个月,第一年租金支付9个月,第二年租金支付9个月,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含税价)。招租租金单价0.9元/平方,起拍价*元/年,每次加价幅度为30000元或者30000元的整数倍。租金价格每三年在原有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提升5%,应缴保证金*元。 二、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押金收取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合同到期结清,水费、电费及房屋无损坏方能办理无息返还押金。 三、竞租成功者须在竞租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若竞租成功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 四、经营范围以公告为准,租赁期间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间如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197-2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屠永亮 | ||
联系电话 | 0571-*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汤燕华 | |
联系电话 | 0571-* | ||
联系地址 | 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
账户:**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项目编号 | NCCQ*9 | ||
交易项目名称 | 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租 | ||
产权所有人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08 14: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1-15 14:00 |
标的名称 | 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 | ||
租赁年限(年) | 1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600 |
起拍价(元/年) | 3,482,100 | 保证金(元) | 300,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15 14: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一、梓树花苑沿街公建九龙大道197-2号写字楼招商,位于梓树花苑南面,写字楼面积10600平方米(以测绘图纸为准,其中一层大厅含电梯过道,招租面积约300平方,其余招租区域为2-10层),租赁期限15年,免租期6个月,第一年租金支付9个月,第二年租金支付9个月,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含税价)。招租租金单价0.9元/平方,起拍价*元/年,每次加价幅度为30000元或者30000元的整数倍。租金价格每三年在原有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提升5%,应缴保证金*元。 二、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押金收取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合同到期结清,水费、电费及房屋无损坏方能办理无息返还押金。 三、竞租成功者须在竞租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若竞租成功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 四、经营范围以公告为准,租赁期间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间如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197-2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略) 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屠永亮 | ||
联系电话 | 0571-*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汤燕华 | |
联系电话 | 0571-* | ||
联系地址 | 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
账户:**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