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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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5: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附件:
附件1 HJ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购买时间: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3-H-125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城建 (略) 局部楼宇加装防雷装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信用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8)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第一部分格式附件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购买时间: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JZB-2023-H-125项目文件费信息。(2)文件费汇款后,*@*q.com(2)邮件主题为:HJZB-2023-H-125项目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 (略) ):中国银行黄河道支行

账号( (略) ): *

注: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5: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天津城建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附件:
附件1 HJ报名表.docx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购买时间: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3-H-125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防雷设施消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城建 (略) 局部楼宇加装防雷装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信用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8)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第一部分格式附件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购买时间: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JZB-2023-H-125项目文件费信息。(2)文件费汇款后,*@*q.com(2)邮件主题为:HJZB-2023-H-125项目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 (略) ):中国银行黄河道支行

账号( (略) ): *

注: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融鼎路7号2F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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