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IGBT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开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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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IGBT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说明

《 (略) 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IGBT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查,于10月12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日至**日

申请单位: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片区管理委员会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 (略) 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内,中车大道(报亭北路-董桥西路段)两侧,涉及三个修改区域,共12个地块,面积约49.68公顷(约745.20亩) 。

申请优化内容:

(略) 、市重点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的实际生产需要、项目所属行业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要求,申请将项目涉及地块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修改方案

将地块S*、S*、S*、S*、S*、S*、S*-1、S*、S*、S*、S*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S*-2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G2),地块S*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G1)。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用地面积。其余地块按现行控规不做修改。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S*、S*控制指标按已批规划条件执行;地块S*、S*-1控制指标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其余工业地块除修改用地性质外其他控制指标均按现行控规控制。

(3)道路修改方案

征得95106部队同意的前提下取消规划道路二(中车大道至联诚路段)。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 (略)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将地块S*、S*、S*、S*、S*、S*、S*-1、S*、S*、S*、S*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S*-2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G2),地块S*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G1)。地块S*、S*控制指标按已批规划条件执行;地块S*、S*-1控制指标均按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其余工业地块除修改用地性质外其他控制指标均按现行控规控制。

(2)征得95106部队同意的前提下取消规划道路二(中车大道至联诚路段)。

(3)新建工业地块在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同时项目实施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已建项目,达到环保各项要求。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日至**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沈小雅(*)

6.查询网址:http://**


公示说明

《 (略) 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IGBT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查,于10月12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日至**日

申请单位: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片区管理委员会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 (略) 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3单元内,中车大道(报亭北路-董桥西路段)两侧,涉及三个修改区域,共12个地块,面积约49.68公顷(约745.20亩) 。

申请优化内容:

(略) 、市重点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的实际生产需要、项目所属行业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要求,申请将项目涉及地块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修改方案

将地块S*、S*、S*、S*、S*、S*、S*-1、S*、S*、S*、S*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S*-2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G2),地块S*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G1)。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用地面积。其余地块按现行控规不做修改。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S*、S*控制指标按已批规划条件执行;地块S*、S*-1控制指标均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其余工业地块除修改用地性质外其他控制指标均按现行控规控制。

(3)道路修改方案

征得95106部队同意的前提下取消规划道路二(中车大道至联诚路段)。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 (略)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将地块S*、S*、S*、S*、S*、S*、S*-1、S*、S*、S*、S*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地块S*-2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G2),地块S*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G1)。地块S*、S*控制指标按已批规划条件执行;地块S*、S*-1控制指标均按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15%;其余工业地块除修改用地性质外其他控制指标均按现行控规控制。

(2)征得95106部队同意的前提下取消规划道路二(中车大道至联诚路段)。

(3)新建工业地块在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同时项目实施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已建项目,达到环保各项要求。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日至**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沈小雅(*)

6.查询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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