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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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CS)*

项目名称: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社区治理服务 牌匾拆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或服务工作按照工作量已提前用完财政资金为止,提前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东路石油大学南区西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堂 (略)

地址: (略) 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

陕西海堂 (略)

2023年11月08日


项目概况

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CS)*

项目名称: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社区治理服务 牌匾拆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或服务工作按照工作量已提前用完财政资金为止,提前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问题牌匾广告拆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雁塔区丈八东路石油大学南区西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堂 (略)

地址: (略) 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

陕西海堂 (略)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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