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出租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出租招标公告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

出租招标公告

石龙镇石龙社区拟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进行公开出租,采取竞标方式,价高者得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小广场基本概况

1.该场地位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占地面积约3218.70平方米,价格面议。

2.该场地只能用于停车场使用。

二、中标方式

1、承租意向人到社区办公室填写报价单。

2、如有两家以上报价的价高者中标。

3、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原承租人中标,如无原承租人则安排相同报价单位再做一轮投标。

三、租赁要求

1、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期限均为3年。

2、承租人在租赁场地内不得擅自自行改变广场周边的主体结构和四周界限;不得在广场上搭建永久建筑物。

3、中标人不得从事污染、违法及引发群众意见较大的经营项目。

4、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场地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5、其他要求按照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小广场场地租赁合同》执行。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事项及场地查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 18:00,不含周末),报名后领取报价单。

2、报名地点:石龙镇石龙社区办公室(裕隆南路)。

3、竞标人在报名时需缴纳竞标押金1000元,中标的作为承租押金,不中标的在短期内返回竞标押金。

4、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需要现场勘查场地的请前往石龙镇石龙社区办公室(裕隆南路),联系电话0772-*。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公开招标报名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招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2、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3、租金不含使用该处房屋(场地)发生的水电费及其他相关税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4、承租人自行承担使用该处房屋(场地)所发生的劳动、安全、消防、环保、经济、法律等各种责任。

5、石龙社区居委会将通知中标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唐书记

2、联系电话:0772-*、*


石龙镇石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

出租招标公告

石龙镇石龙社区拟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进行公开出租,采取竞标方式,价高者得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小广场基本概况

1.该场地位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占地面积约3218.70平方米,价格面议。

2.该场地只能用于停车场使用。

二、中标方式

1、承租意向人到社区办公室填写报价单。

2、如有两家以上报价的价高者中标。

3、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原承租人中标,如无原承租人则安排相同报价单位再做一轮投标。

三、租赁要求

1、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小广场场地期限均为3年。

2、承租人在租赁场地内不得擅自自行改变广场周边的主体结构和四周界限;不得在广场上搭建永久建筑物。

3、中标人不得从事污染、违法及引发群众意见较大的经营项目。

4、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场地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5、其他要求按照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小广场场地租赁合同》执行。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事项及场地查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 18:00,不含周末),报名后领取报价单。

2、报名地点:石龙镇石龙社区办公室(裕隆南路)。

3、竞标人在报名时需缴纳竞标押金1000元,中标的作为承租押金,不中标的在短期内返回竞标押金。

4、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需要现场勘查场地的请前往石龙镇石龙社区办公室(裕隆南路),联系电话0772-*。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公开招标报名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招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2、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3、租金不含使用该处房屋(场地)发生的水电费及其他相关税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4、承租人自行承担使用该处房屋(场地)所发生的劳动、安全、消防、环保、经济、法律等各种责任。

5、石龙社区居委会将通知中标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唐书记

2、联系电话:0772-*、*


石龙镇石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