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TCC*
1、 (略) (略) 将启动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物联网燃气表采购入围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现对该项目燃气表采购进行公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不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1.6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2.5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4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4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4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6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10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说明:1、报价含相应配套电池2、物联网燃气表须具备单向通气功能3、物联网燃气表采用扬州中燃自有通讯协议,数据采集须能与扬州中燃客服系统数据采集无缝对接4、G6以上(含G6)使用超声燃气表,数据采集同物联网燃气表
5、物联网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外壳外置表具出厂表号条形码两联
6、物联网燃气表具备与泄漏报警联动功能
7、燃气表表具具备电池欠压报警功能
8、燃气表表具备远程阀控功能
项目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书10天内
3、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产品应为入围或曾入围五大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昆仑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供应链,非质量问题原因取消供应资格的,或者曾供应扬州中燃燃气表,非质量问题原因取消供应资格的;
3.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所 (略)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招标公告自发布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城控网站”扬州中燃网站”起5个工作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复印件(加盖公章),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部门出具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http://**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并将报名函(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箱、拟参与项目等,并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63.com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魏志鹏025-*),经确认并线上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提醒: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关注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发布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时-2023年11月15日17:00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获取
联系人:魏志鹏
电话:025-*
投标单位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递标书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02开标大厅
地址: (略) 郑和中路118号1602室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02开标大厅
招标人: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9日
招标编号:JSTCC*
1、 (略) (略) 将启动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物联网燃气表采购入围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现对该项目燃气表采购进行公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不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1.6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2.5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41带温度补偿功能
物联网燃气表Nb-iotG41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4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6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超声波燃气表Nb-iotG101带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说明:1、报价含相应配套电池2、物联网燃气表须具备单向通气功能3、物联网燃气表采用扬州中燃自有通讯协议,数据采集须能与扬州中燃客服系统数据采集无缝对接4、G6以上(含G6)使用超声燃气表,数据采集同物联网燃气表
5、物联网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外壳外置表具出厂表号条形码两联
6、物联网燃气表具备与泄漏报警联动功能
7、燃气表表具具备电池欠压报警功能
8、燃气表表具备远程阀控功能
项目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书10天内
3、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产品应为入围或曾入围五大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昆仑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供应链,非质量问题原因取消供应资格的,或者曾供应扬州中燃燃气表,非质量问题原因取消供应资格的;
3.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所 (略)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招标公告自发布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城控网站”扬州中燃网站”起5个工作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复印件(加盖公章),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部门出具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http://**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并将报名函(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箱、拟参与项目等,并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63.com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魏志鹏025-*),经确认并线上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提醒: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关注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发布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时-2023年11月15日17:00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获取
联系人:魏志鹏
电话:025-*
投标单位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递标书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02开标大厅
地址: (略) 郑和中路118号1602室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02开标大厅
招标人: (略) (略)
日期: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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