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柚子专用物资询价公告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柚子专用物资询价公告
根据《勐腊县勐腊镇热带水果柚子适宜区评价和高效栽培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和推广,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材料编制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单位
名称: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云秀
电话:0691-*
传真:0691-* 电子邮箱:*@*26.com
二、询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勐满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科技特派队项目
项目地点: (略)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勐腊幸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购内容:柚子专用物资
序号 | 明细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生物有机肥 | 50 | 吨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2 | 液体微生物菌剂 | 100 | 桶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3 | 黄板 | 2500 | 片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4 | 性诱剂 | 50 | 亩 | 性诱剂及其配套材料,至少满足50亩柚子地一年的需求,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三、申报条件
(一)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公司(单位)简介、按本《公告》条件测算的费用报价单(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邮编:*,电话:0691—*)。
(二)报价单送达:报价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前邮寄或派人送至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邮编:*,电话:0691—*),过时投递无效。
五、询价结果通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 (略) 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询价采购确定审议会。在完全符合《公告》中的采购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服务能力、 (略) 作为本《公告》的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6日
根据《勐腊县勐腊镇热带水果柚子适宜区评价和高效栽培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和推广,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材料编制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单位
名称: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云秀
电话:0691-*
传真:0691-* 电子邮箱:*@*26.com
二、询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勐满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科技特派队项目
项目地点: (略)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勐腊幸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购内容:柚子专用物资
序号 | 明细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生物有机肥 | 50 | 吨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2 | 液体微生物菌剂 | 100 | 桶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3 | 黄板 | 2500 | 片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4 | 性诱剂 | 50 | 亩 | 性诱剂及其配套材料,至少满足50亩柚子地一年的需求,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三、申报条件
(一)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公司(单位)简介、按本《公告》条件测算的费用报价单(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邮编:*,电话:0691—*)。
(二)报价单送达:报价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前邮寄或派人送至 (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略) 西双 (略) 纳昆康巷8号,邮编:*,电话:0691—*),过时投递无效。
五、询价结果通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 (略) 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询价采购确定审议会。在完全符合《公告》中的采购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服务能力、 (略) 作为本《公告》的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西双版纳州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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