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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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 以 张北行审项(2023)129号批复;招标方案以张北行审招标核字[2023]0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RS-ZJK-2023-007 2.1.2工程名称: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 2.1.3工程内容及规模:房屋改造提升及配套建设13处;新建旅客服务中心两座及配套设施(其中:1#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14.84㎡,2#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70.58㎡);农耕农牧研学场所及配套,总面积为10000㎡;新建特色民宿一座及配套设施,特色民宿建筑面积404.36㎡;旅游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张北县小二台镇 2.1.5建设单位:张北县 (略)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7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 2.1.8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期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3 年 12 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9质量要求:合格; 2.1.10质保期:1 年。 2.1.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略) 【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建筑工程专业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或2023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网上查询)
3.1.5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9:00至2023-1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北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张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地址: (略) (略) 桥西区祭风台街22号天河桐盛小区1号楼22-8底商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王凤
电话:

0313-*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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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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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 以 张北行审项(2023)129号批复;招标方案以张北行审招标核字[2023]0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RS-ZJK-2023-007 2.1.2工程名称: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 2.1.3工程内容及规模:房屋改造提升及配套建设13处;新建旅客服务中心两座及配套设施(其中:1#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14.84㎡,2#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70.58㎡);农耕农牧研学场所及配套,总面积为10000㎡;新建特色民宿一座及配套设施,特色民宿建筑面积404.36㎡;旅游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建设地点:张北县小二台镇 2.1.5建设单位:张北县 (略)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7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 2.1.8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期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3 年 12 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9质量要求:合格; 2.1.10质保期:1 年。 2.1.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张北县小二台镇农旅示范村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略) 【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建筑工程专业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含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或2023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网上查询)
3.1.5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9:00至2023-1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北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张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地址: (略) (略) 桥西区祭风台街22号天河桐盛小区1号楼22-8底商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王凤
电话:

0313-*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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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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