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利通区2023年预制菜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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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利通区2023年预制菜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

利通区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有效提升我区预制菜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预制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45号)要求,制定了《利通区预制菜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将对辖区内预制菜企业进行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产品和服务认证进行以奖代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实施内容:

(1)支持企业(合作社)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规范冷链作业各环节,有效监控冷链物流全过程,提高冷链业务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供应链整体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2)引导预制菜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建立一批宁夏预制菜品标准,加快推进预制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2.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其中,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90万元,支持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50万元。

3.申报条件: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的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

二、实施时间及要求

1.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

2.实施要求:支持企业(合作社)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引导预制菜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按照7:3比例由政府和企业分担投入。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预制菜企业积极申报,提交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简介;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产品和服务认证情况介绍;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申报单位(资信)、法人(征信)资信证明;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2、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5日之前。

3、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办316室(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联系人:马英成 联系电话:0953—*。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利通区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有效提升我区预制菜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预制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45号)要求,制定了《利通区预制菜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将对辖区内预制菜企业进行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产品和服务认证进行以奖代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实施内容:

(1)支持企业(合作社)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规范冷链作业各环节,有效监控冷链物流全过程,提高冷链业务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供应链整体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2)引导预制菜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建立一批宁夏预制菜品标准,加快推进预制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2.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其中,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90万元,支持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50万元。

3.申报条件:在利通区辖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的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

二、实施时间及要求

1.实施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

2.实施要求:支持企业(合作社)改造升级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引导预制菜企业从产品包装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产品和服务认证,按照7:3比例由政府和企业分担投入。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预制菜企业积极申报,提交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简介;冷链物流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产品和服务认证情况介绍;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申报单位(资信)、法人(征信)资信证明;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2、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5日之前。

3、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办316室(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联系人:马英成 联系电话:0953—*。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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