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Z-2023-016
2、项目名称: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租赁期限 | 招租面积 | 第一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第二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第三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1 | 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一 | 资产出租 | 总租赁期限为3年(其中场地二为2年1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7.5亩 | * | * | * |
2 | 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二 | 2.3亩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黄工(*);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4.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260元整。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2)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倬正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NB568电商产业园7号楼1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
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Z-2023-016
2、项目名称:高桥镇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招租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租赁期限 | 招租面积 | 第一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第二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第三年的租金 最低限价(元) |
1 | 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一 | 资产出租 | 总租赁期限为3年(其中场地二为2年1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7.5亩 | * | * | * |
2 | 民乐村卫生服务站东北侧场地二 | 2.3亩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黄工(*);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4.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260元整。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2)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倬正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NB568电商产业园7号楼1楼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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