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经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三期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东港排水四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四期工程位于三期工程厂区内预留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5公顷。包括新建沉砂池12.5万m3/d及5万m3/d的鼓风机房,原三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5万m3/d生化池,原中沉池改造为5万m3/d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土建按15万m3/d扩建,设备按5万m3/d配备;深度处理反硝化滤池土建按25万m3/d扩建,设备按15万m3/d配备。其它工程包括新建15万m3/d污泥浓缩池,对三期厂区内部分地下管线重新设计铺设;新建一、二期出水接入深度处理的管道等。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预处理+生反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技术路线:重力浓缩+储泥池+板框压滤脱水;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85 日历天完成交工验收。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主要设备采购,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管道等安装,进行设备、管道等安装工程分步分项工程验收,满足进水调试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通水试运行12个月,截止2025年9月30日达到完工验收标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接管单位运行。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2017)要求、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40-2022),文件规定长江干流及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重点保护区域,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重点保护区域水体时,需执行B级标准的要求,故本次设计出水部分指标按照B级标准执行。其中CODcr为40mg/L、TP为0.3mg/L、TN为10(12)mg/L、氨氮为3(5)mg/L。本工程高效沉淀池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相关指标见高效沉淀池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高效沉淀池出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控制项目名称 | 出水限值(mg/L) | 单位 |
1 | CODcr | 40 | mg/L |
2 | BOD 5 | 6 | mg/L |
3 | SS | 10 | mg/L |
4 | TN | 12(月平均值≤10) | mg/L |
5 | 氨氮 | 3(5) | mg/L |
6 | TP | 0.3 | mg/L |
注:氨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控制指标。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总平面布置及工艺管道、三期改造(分别为:三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三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四期AAO生反池、三期中沉池改造为四期二沉池、三期中沉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改造为四期污泥泵房、三期滤布滤池改造、三期出口泵房改造、三期加药间改造、三期加氯间改造),四期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计量井、碳源投加装置、除臭设施)相关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自控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含送电)、试运行,新建一、二期出水接入深度处理的管道等,具体详见招标参考清单及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提供:投标单位与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且达标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一个2.5万吨/日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且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工程。
需提供: a、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工程质量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经理的,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b、全工艺流程是指至少包含新建或扩建生物处理工艺段及深度处理工艺段,改造工程不予接受。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该工程是全流程工艺的污水处理项目,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全流程工艺污水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c、如所提供的为总承包合同或EPC合同,需清晰证明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如不能清晰证明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d、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达标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的证明(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请各投标单位充分注意该条款。
项目经理完(/竣)工业绩的说明:完/(竣)工业绩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或:完/竣工是建设单位在收到安装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符合相关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完/竣工验收,签署相关文件。
特别提醒: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禁止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略) 境内)承接工程的。
(9)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到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
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3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30 9:30
递交方式: 邮寄或自行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1-30 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9室,收件人:迟强,联系电话:025-*,电子邮箱:*@*q.com。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如投标人按上述方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视为接受以上安排。
七、其他
(略) (略) 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永兴路66号
联系人:季红飞
电话:051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郑和中路118号1609室
联 系 人:迟强、李菲
电 话: 025-*
电 子 邮 件:*@*q.com
(招标编号:JSTCC*)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经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三期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东港排水四期工程规模为5万m3/d。四期工程位于三期工程厂区内预留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5公顷。包括新建沉砂池12.5万m3/d及5万m3/d的鼓风机房,原三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5万m3/d生化池,原中沉池改造为5万m3/d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土建按15万m3/d扩建,设备按5万m3/d配备;深度处理反硝化滤池土建按25万m3/d扩建,设备按15万m3/d配备。其它工程包括新建15万m3/d污泥浓缩池,对三期厂区内部分地下管线重新设计铺设;新建一、二期出水接入深度处理的管道等。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预处理+生反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技术路线:重力浓缩+储泥池+板框压滤脱水;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85 日历天完成交工验收。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主要设备采购,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管道等安装,进行设备、管道等安装工程分步分项工程验收,满足进水调试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通水试运行12个月,截止2025年9月30日达到完工验收标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接管单位运行。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2017)要求、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40-2022),文件规定长江干流及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重点保护区域,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重点保护区域水体时,需执行B级标准的要求,故本次设计出水部分指标按照B级标准执行。其中CODcr为40mg/L、TP为0.3mg/L、TN为10(12)mg/L、氨氮为3(5)mg/L。本工程高效沉淀池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相关指标见高效沉淀池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高效沉淀池出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控制项目名称 | 出水限值(mg/L) | 单位 |
1 | CODcr | 40 | mg/L |
2 | BOD 5 | 6 | mg/L |
3 | SS | 10 | mg/L |
4 | TN | 12(月平均值≤10) | mg/L |
5 | 氨氮 | 3(5) | mg/L |
6 | TP | 0.3 | mg/L |
注:氨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控制指标。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总平面布置及工艺管道、三期改造(分别为:三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三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四期AAO生反池、三期中沉池改造为四期二沉池、三期中沉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改造为四期污泥泵房、三期滤布滤池改造、三期出口泵房改造、三期加药间改造、三期加氯间改造),四期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计量井、碳源投加装置、除臭设施)相关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自控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含送电)、试运行,新建一、二期出水接入深度处理的管道等,具体详见招标参考清单及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提供:投标单位与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且达标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一个2.5万吨/日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且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工程。
需提供: a、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工程质量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经理的,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b、全工艺流程是指至少包含新建或扩建生物处理工艺段及深度处理工艺段,改造工程不予接受。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该工程是全流程工艺的污水处理项目,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全流程工艺污水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c、如所提供的为总承包合同或EPC合同,需清晰证明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如不能清晰证明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以上,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d、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达标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的证明(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请各投标单位充分注意该条款。
项目经理完(/竣)工业绩的说明:完/(竣)工业绩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或:完/竣工是建设单位在收到安装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符合相关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完/竣工验收,签署相关文件。
特别提醒: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禁止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略) 境内)承接工程的。
(9)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到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
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3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30 9:30
递交方式: 邮寄或自行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1-30 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以下地址: (略) 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9室,收件人:迟强,联系电话:025-*,电子邮箱:*@*q.com。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如投标人按上述方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视为接受以上安排。
七、其他
(略) (略) 四期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永兴路66号
联系人:季红飞
电话:051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略)
地 址: (略) 郑和中路118号1609室
联 系 人:迟强、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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