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117破1号武汉金陵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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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0117破1号武汉金陵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询价函

武汉 (略) 管理人

询价函

(略) 新 (略) 于2022年3月1日以(2022)鄂0117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成立武汉 (略) 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武汉 (略) (以下简称“金陵公司”)清理税务、完成资产处置,管理人拟委 (略) 厂房进行估价,请结合实际请尽快予以报价。

一、工作内容

对金陵公司名 (略) 新洲区邾城街城北工业园梧桐东路12号共3栋工业厂房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上述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

2. 上述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新度;

3. 上述房屋的土地重置价格和现值。

4. 国家税 (略) 新洲区税务局要求评估的其他内容。

二、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1、资质条件

(1) (略) (略) 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且至报价时仍在名单中;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3)近 (略) 评估工作;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2、须承诺的有关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依法律规定、行业准则需要回避的情形;

(2)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服从管理人安排,能够在合理时间以适当方式完成工作;

(4)评估机构需书面承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如果管理人提出特殊要求,双方另行约定提交审计报告时间。

三、评估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 (略) (略) 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相关证明;

3、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4、项目陈述书(需载明机构简介、机构承办同类业务业绩、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安排、预计出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四、评估机构的选定及费用的支付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择优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管理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50%的费用,评估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配 (略) 税务、资产交易后,管理人支付剩余50%费用给评估机构。

五、报名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机构,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报名,同时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3日12:00。

2、本项目限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整(¥30,000)。

3、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wangxin.*@*oxmail.com),并同时将书面材料原件一份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 (略) 汉阳区马鹦路知音律所大楼四楼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新律师,联系电话:*。

武汉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10日


武汉 (略) 管理人

询价函

(略) 新 (略) 于2022年3月1日以(2022)鄂0117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成立武汉 (略) 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武汉 (略) (以下简称“金陵公司”)清理税务、完成资产处置,管理人拟委 (略) 厂房进行估价,请结合实际请尽快予以报价。

一、工作内容

对金陵公司名 (略) 新洲区邾城街城北工业园梧桐东路12号共3栋工业厂房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上述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

2. 上述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新度;

3. 上述房屋的土地重置价格和现值。

4. 国家税 (略) 新洲区税务局要求评估的其他内容。

二、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1、资质条件

(1) (略) (略) 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且至报价时仍在名单中;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3)近 (略) 评估工作;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2、须承诺的有关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依法律规定、行业准则需要回避的情形;

(2)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服从管理人安排,能够在合理时间以适当方式完成工作;

(4)评估机构需书面承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如果管理人提出特殊要求,双方另行约定提交审计报告时间。

三、评估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 (略) (略) 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相关证明;

3、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4、项目陈述书(需载明机构简介、机构承办同类业务业绩、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安排、预计出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四、评估机构的选定及费用的支付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择优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管理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50%的费用,评估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配 (略) 税务、资产交易后,管理人支付剩余50%费用给评估机构。

五、报名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机构,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报名,同时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3日12:00。

2、本项目限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整(¥30,000)。

3、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wangxin.*@*oxmail.com),并同时将书面材料原件一份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 (略) 汉阳区马鹦路知音律所大楼四楼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新律师,联系电话:*。

武汉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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