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拓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注销事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河南拓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注销事项的公示

现将河南 (略) 等9家企业注销事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N3G085,企业法定代表人康萌华,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2.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BYK294,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永庆,申请注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3.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QWE00R,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庚茬,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

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4.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QTEP7Q,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海霞,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5.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MMUG4N,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国祥,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6.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LJ2H00,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铁旦,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7.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C34HF81, 企业法定代表人侯利龙,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 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8.河南深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AMG482A,企业法定代表人靖少龙,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9.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NKWNH6R,企业法定代表人靖少瑞,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现将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 (略) 交通大 (略) 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373-*

邮政编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现将河南 (略) 等9家企业注销事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N3G085,企业法定代表人康萌华,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2.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BYK294,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永庆,申请注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3.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QWE00R,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庚茬,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

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4.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QTEP7Q,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海霞,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5.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MMUG4N,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国祥,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6.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LLJ2H00,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铁旦,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7.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C34HF81, 企业法定代表人侯利龙,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 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8.河南深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AMG482A,企业法定代表人靖少龙,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9.河南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NKWNH6R,企业法定代表人靖少瑞,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证书编号D*)。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

现将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 (略) 交通大 (略) 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373-*

邮政编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