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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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 (略) (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 (略) (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

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 (略) (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 (略) (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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