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综利公司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钢综利公司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略) 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安钢 (略) 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0日15点
1.招标人
安钢 (略)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ZL*-160
2.3招标内容:
标段 | 序号 | 物料描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1 | 无缝钢管 | DN150 | 国标 | 9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2 | 钢管 | DN32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3 | 钢管 | DN25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4 | 角铁 | 75*8 | 国标 | 18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5 | 角铁 | 30*4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渣处理车间 |
1 | 6 | 钢轨 | 22kg/m | 国标 | 12 | 米 | 渣处理车间(公转铁) |
1 | 7 | 镀锌钢丝网 | 网孔30mm*30mm,线径5mm,每张1500*2000 | 国标 | 20 | 张 | 钢渣车间 |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交货。
2.5投标价包含:制造组装、包装、运输、吊卸、归位所需费用。
2.6报价应如实填写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上传资质文件,资料上传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风险。
4.报名及报价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公告期间报名及报价。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最新采购信息---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标—-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4.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元人民币。
5.1.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前以转账形式递交至安钢 (略)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安阳 (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阳安钢支行
账 号:*
交费时均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交费单位简称及“综利公司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注明则无法辨识。 (略) 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报价时上传转账回执单扫描件。
5.1.2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收取,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有足额未支付货款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从其货款或投标保证金中留存相应金额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无货款或投标保证金的,需将 (略) 在银行的开户账号。在安钢集团其他单位有保证金或货 (略) 投标保证金使用。
5.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以承诺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结束,投标保证金承诺失效。
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处罚: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2履约保证金
5.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有差额需要另补),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有货款或保证金的,可以从其货款中留存相应金额作为保证金,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无货款的,需将 (略) 在银行的开户账号。
5.2.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报价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投标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
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
备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是唯一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报价的地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安钢 (略)
业务咨询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372-*
招标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372-*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2-*
(略) 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安钢 (略) 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0日15点
1.招标人
安钢 (略)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10月钢材二次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ZL*-160
2.3招标内容:
标段 | 序号 | 物料描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1 | 无缝钢管 | DN150 | 国标 | 9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2 | 钢管 | DN32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3 | 钢管 | DN25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4 | 角铁 | 75*8 | 国标 | 180 | 米 | 钢渣车间 |
1 | 5 | 角铁 | 30*4 | 国标 | 600 | 米 | 钢渣车间/渣处理车间 |
1 | 6 | 钢轨 | 22kg/m | 国标 | 12 | 米 | 渣处理车间(公转铁) |
1 | 7 | 镀锌钢丝网 | 网孔30mm*30mm,线径5mm,每张1500*2000 | 国标 | 20 | 张 | 钢渣车间 |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交货。
2.5投标价包含:制造组装、包装、运输、吊卸、归位所需费用。
2.6报价应如实填写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上传资质文件,资料上传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风险。
4.报名及报价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公告期间报名及报价。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最新采购信息---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标—-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4.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元人民币。
5.1.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前以转账形式递交至安钢 (略)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安阳 (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阳安钢支行
账 号:*
交费时均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交费单位简称及“综利公司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注明则无法辨识。 (略) 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报价时上传转账回执单扫描件。
5.1.2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收取,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有足额未支付货款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从其货款或投标保证金中留存相应金额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无货款或投标保证金的,需将 (略) 在银行的开户账号。在安钢集团其他单位有保证金或货 (略) 投标保证金使用。
5.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以承诺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结束,投标保证金承诺失效。
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处罚: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2履约保证金
5.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有差额需要另补),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有货款或保证金的,可以从其货款中留存相应金额作为保证金,在综利公司财务账户无货款的,需将 (略) 在银行的开户账号。
5.2.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报价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投标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
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
备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4443/是唯一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报价的地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安钢 (略)
业务咨询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372-*
招标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372-*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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