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客运显示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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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集团公司客运显示屏招标公告

济南局集团公司客运显示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3SB-153)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客运显示屏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 (略) 技术改造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客运显示屏,2套(济南站、青岛站各1套),2个包件,不得拆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1:济南站站台信息双面屏(P4室外高亮屏)共计10块,其中1站台4块、2-3站台、4-5站台、6-7站台各2块,总面积138.8544㎡(包含旧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站台吊杆和强弱电线路更换、增设22寸液晶异步控制器1台),需接入车站既有旅服集成平台,后期济南站北广场建成后,负责免费接入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包件2:青岛站室外全彩高亮屏,包含站台12块双面LED全彩屏(含静态标示、时钟)、2块单面LED全彩屏、4块连廊LED全彩屏、2台异步控制器,总面积为205.7216㎡,本项目包含LED屏吊杆与屏体连接件以及防坠落部件的安装、原屏体上既有设备的拆除和恢复、显示屏的强弱电线缆更换及新旧设备的拆装搬运等,以及增设异步控制器两台,并平滑接入车站既有综合显示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所投产品(显示屏)须通过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所投设备(显示屏)应具备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项目须涵盖技术规格书中所要求的技术指标(2.1.LED显示屏参数要求)。
3.1.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产品具有满足与采购人现有旅服系统集成平台以及平台升级更新后对接的能力,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成所投设备平滑接入车站既有旅服系统集成平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以来)内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7.投标人应保证 (略) 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8.成交物资受国铁 (略) 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1.10.不接受OEM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08:30至**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略) 天桥区成丰大厦8楼(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姜女士;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531-*;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 (略)

地 址: (略) 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 话: 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0531-*
物资需求明细、标书费及发票等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日

,济南

济南局集团公司客运显示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3SB-153)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客运显示屏招标人为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 (略) 技术改造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客运显示屏,2套(济南站、青岛站各1套),2个包件,不得拆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1:济南站站台信息双面屏(P4室外高亮屏)共计10块,其中1站台4块、2-3站台、4-5站台、6-7站台各2块,总面积138.8544㎡(包含旧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站台吊杆和强弱电线路更换、增设22寸液晶异步控制器1台),需接入车站既有旅服集成平台,后期济南站北广场建成后,负责免费接入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包件2:青岛站室外全彩高亮屏,包含站台12块双面LED全彩屏(含静态标示、时钟)、2块单面LED全彩屏、4块连廊LED全彩屏、2台异步控制器,总面积为205.7216㎡,本项目包含LED屏吊杆与屏体连接件以及防坠落部件的安装、原屏体上既有设备的拆除和恢复、显示屏的强弱电线缆更换及新旧设备的拆装搬运等,以及增设异步控制器两台,并平滑接入车站既有综合显示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所投产品(显示屏)须通过3C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所投设备(显示屏)应具备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项目须涵盖技术规格书中所要求的技术指标(2.1.LED显示屏参数要求)。
3.1.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证书,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产品具有满足与采购人现有旅服系统集成平台以及平台升级更新后对接的能力,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成所投设备平滑接入车站既有旅服系统集成平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以来)内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7.投标人应保证 (略) 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8.成交物资受国铁 (略) 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1.10.不接受OEM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08:30至**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略) 天桥区成丰大厦8楼(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姜女士;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531-*;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 (略)

地 址: (略) 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 话: 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0531-*
物资需求明细、标书费及发票等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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