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X2023-11-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100万元,招标人为天同( (略) )能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002)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天同( (略) )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MX2023-11-1
2.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2.4
项目规模:原料贮存 原料预处理设施 厌氧发酵系统 沼气净化提纯系统
储气系统 固液分离系统 沼液贮存系统 光热加热系统 有机肥生产线以及
配套站内管网及管件相关配套。
项目建设规模与范围为:年处理TS82%的农业废弃秸秆30万吨,养殖粪污(TS70
%)12万吨 日产沼气量约为8万立以上,年产气约2920万立方 可生产天燃气1
460万立方 沼渣沼液加工有机肥,可年产10万吨以上
根据以上企业所需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设计选定的工艺及其参数,本项
目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5000m 厌氧发酵罐16个 *贮气装置
(2)沼气脱水 脱硫等净化装置和输配系统
(3)发酵进 出料装置
(4)天然气提纯系统
(5)有机肥生产加工
(6)附属性生产设施 管道 电气等.
2.5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质保期结束。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二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
2.8 工程预估投资额:16100.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设
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查询(
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
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含3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
须具有施工资质并且在本标段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联合体各方资质相加满
足本项目资质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体协
议书 ,连同其他证明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
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
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
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13 日09:00-12:00至2023年11月 17 日14:30-
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每标段500元,售
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同( (略) )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MX2023-11-1
2.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2.4
项目规模:原料贮存 原料预处理设施 厌氧发酵系统 沼气净化提纯系统
储气系统 固液分离系统 沼液贮存系统 光热加热系统 有机肥生产线以及
配套站内管网及管件相关配套。
项目建设规模与范围为:年处理TS82%的农业废弃秸秆30万吨,养殖粪污
(TS70%)12万吨 日产沼气量约为8万立以上,年产气约2920万立方 可生产
天燃气1460万立方 沼渣沼液加工有机肥,可年产10万吨以上
根据以上企业所需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设计选定的工艺及其参数,
本项目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5000m 厌氧发酵罐16个 *贮气装置
(2)沼气脱水 脱硫等净化装置和输配系统
(3)发酵进 出料装置
(4)天然气提纯系统
(5)有机肥生产加工
(6)附属性生产设施 管道 电气等.
2.5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质保期结束。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二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
期)
2.8 工程预估投资额:16100.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设
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查询(
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
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含3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
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并且在本标段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联合体各方资质相
加满足本项目资质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
体协议书 ,连同其他证明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
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
进行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
罪的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13 日09:00-12:00至2023年11月 17 日14:30-
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每标段500元,售
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X2023-11-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100万元,招标人为天同( (略) )能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002)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天同( (略) )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MX2023-11-1
2.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2.4
项目规模:原料贮存 原料预处理设施 厌氧发酵系统 沼气净化提纯系统
储气系统 固液分离系统 沼液贮存系统 光热加热系统 有机肥生产线以及
配套站内管网及管件相关配套。
项目建设规模与范围为:年处理TS82%的农业废弃秸秆30万吨,养殖粪污(TS70
%)12万吨 日产沼气量约为8万立以上,年产气约2920万立方 可生产天燃气1
460万立方 沼渣沼液加工有机肥,可年产10万吨以上
根据以上企业所需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设计选定的工艺及其参数,本项
目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5000m 厌氧发酵罐16个 *贮气装置
(2)沼气脱水 脱硫等净化装置和输配系统
(3)发酵进 出料装置
(4)天然气提纯系统
(5)有机肥生产加工
(6)附属性生产设施 管道 电气等.
2.5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质保期结束。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二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期)
2.8 工程预估投资额:16100.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设
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查询(
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
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含3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
须具有施工资质并且在本标段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联合体各方资质相加满
足本项目资质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体协
议书 ,连同其他证明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
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
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
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13 日09:00-12:00至2023年11月 17 日14:30-
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每标段500元,售
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同( (略) )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MX2023-11-1
2.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2.4
项目规模:原料贮存 原料预处理设施 厌氧发酵系统 沼气净化提纯系统
储气系统 固液分离系统 沼液贮存系统 光热加热系统 有机肥生产线以及
配套站内管网及管件相关配套。
项目建设规模与范围为:年处理TS82%的农业废弃秸秆30万吨,养殖粪污
(TS70%)12万吨 日产沼气量约为8万立以上,年产气约2920万立方 可生产
天燃气1460万立方 沼渣沼液加工有机肥,可年产10万吨以上
根据以上企业所需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设计选定的工艺及其参数,
本项目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5000m 厌氧发酵罐16个 *贮气装置
(2)沼气脱水 脱硫等净化装置和输配系统
(3)发酵进 出料装置
(4)天然气提纯系统
(5)有机肥生产加工
(6)附属性生产设施 管道 电气等.
2.5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质保期结束。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采购等)
二标段::农业有机废弃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含质保
期)
2.8 工程预估投资额:16100.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拟派设
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
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进行查询(
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
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含3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
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并且在本标段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联合体各方资质相
加满足本项目资质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
体协议书 ,连同其他证明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
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标段: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
罪行为等)并进行书面承诺。如投标人未实事求是进行承诺,将被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5.2
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cn)
进行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
罪的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
司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13 日09:00-12:00至2023年11月 17 日14:30-
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每标段500元,售
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地点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同( (略) ) (略)
地 址: (略) (略) 白牛乡白西村86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01号博雅广场4号楼1006室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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